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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纸通知较什么真

(2009-03-03 08:51:42)
标签:

矿难

不正之风

责任人

前科

两种

杂谈

分类: 杂文、时评

本文刊于3月5日《人民代表报》

与一纸通知较什么真
作者:刘长锋
    日前,徐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通知,称该区各单位公务车及区工作人员私人车辆年审时,如遇到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的,该机关可以帮助协调,予以免除驾驶证扣分。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政府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责令废止这个“最牛通知”。(《扬子晚报》3月2日消息)
    史上“最牛通知”被紧急废止,相关责任人受到严厉处分,看起来似乎是个挺不错的结局。可是这个结局究竟有多少面对社会公众的诚意?当然,包括网民在内的社会公众并不傻。山西频发的矿难,甚至包括省长在内,受处分的几乎是每年皆有,可是矿难就会因此而被杜绝吗?潜在的官商利益勾结不消除,安全生产意识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生产技术条件达不到标准,只怕处理再多官员也没用,矿难依然会是我们心头永远无法抹去的痛。
    车辆有违章记录,大概有关系的人,走走门路花点钱,就可以把事情顺利摆平的,这种现象个别的只怕无法避免。但以机关的名义公然下发通知,协助机关干部逃避违章惩处,只怕还真是史无前例的“创举”。之所以这种违法乱纪的事,能堂而皇之毫不避讳地以机关公文的形式下发,至少有两种可能:一是绝对有“前科”,也就是有成功帮人摆平违章记录的“历史经验”,否则有关部门不会如此底气十足。二是权力通吃的积习使然。在一些政府部门,利益攸关与利益均沽已经成为常态。所以即使没有前科,在利害权衡之后,就想当然地断定,交警部门不会不给政府机关这个面子的。
    当然,以上两种可能只是直观上的个人推理而已,不足为凭。当地有关部门紧急叫停通知,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这当然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但却绝不是最佳的处理结果。尽管“通知”本身只是个案,但个案反映出来的问题却并非特例。今年没有“与交警部门有实质性接触”,那么以前是不是也没有?是不是通知叫停,私下里“摆平”的现象就会从此得到彻底杜绝?更为可笑的是,当地政府处理当事人的原因之一竟是因为该局在未经任何请示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发出通知,那么是不是可以钻个牛角尖,偏执地认为,请示报告后,类似的通知就会一路“绿灯”?
    叫停“通知”,处理相关责任人,自是情理中的事情。但很显然,事情本身却并不能就此草草收场。如果不能彻查事情本身的来龙去脉,不能就此而举一反三,狠刹机关不正之风,则处理实在是毫无意义。叫停一个“通知”容易,但要刹住不正之风却并非易事。而更关键的是,如果机关的不正之风不能得到有效根治,今天叫停这个“通知”,难保明天就不会再出现另外的“通知”,更难保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的现象不会暗度陈仓,在“灯下黑”里大行其道。
    新闻链接:<http://news.qq.com/a/20090302/0001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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