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强买强卖别成生动的反面教育
作者:刘长锋
儿子在校门口吃了碗粉,结果被拍了照放到展板上“示众”。昨日,武昌陆家街中学一学生家长称,学校为了让学生在校内消费,采取这样的措施不让学生们在校外就餐不妥。对此,校方负责人称,此举是为学生的食品安全着想,主要是不想让孩子在流动餐车上买东西吃,以免吃了不干净的东西,转过头来又找不到小贩等。(湖北《楚天金报》)
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谁都可以编得出来,但要让理由没有破绽,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而一旦一个漏洞百出的谎言,却偏偏被一本正经地拿来说事,那么,就很难不被人们当作幽默和笑话。我们可以想到的是,如果真的学校食堂又卫生又便宜,真的价廉物美,那么我想学生们也不至于都跑出去吃地摊。单这一点,校方的说法,无论如何都不够圆满,完全不足以服人。而把因为不肯在学校食堂吃饭的学生,以贴照片的形式在校园内进行“示众”,则非但说辞荒谬不堪,而且行径简直是恶劣到极点。
在一个法制的社会,即使是未经法庭判定有罪的嫌犯,其个人肖像权和名誉权也必须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任何人不得任意干涉和剥夺。而对于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和纪律的未成年人,学校却野蛮地对其进行带有明显惩罚和侮辱性质张榜公布,其嚣张的霸权气焰可见一斑,而且明显涉嫌侵犯学生的人权。其对学生造成的心理阴影和负面影响,也远远不是丢脸那么简单。
但问题的关键显然还不在这里。学校作为社会教育的基础单元,其对学生的教导和影响并不仅仅只是局限于传授书本知识,而更是要教会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教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导学生如何学会做人。不难想象的是,学校武断野蛮的做法,势必在更多的学生心目中形成一种没有法纪约束的观念,使其在对社会的初始认识上,把专制霸权当作一种基本社会常态,当作司空见惯的事情。比之简单的侵犯个人权利,潜移默化地养成学生普遍的不良社会观念和习气,这才更是值得我们真正担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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