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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先问一问救灾款为何会被骗

(2008-09-17 19:51:00)
标签:

骗取

救灾款

杂谈

分类: 杂文、时评

不妨先问一问救灾款为何会被骗

作者:刘长锋

    日前,重庆市审计局公众信息网公布了《关于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表明,23户房企逃税735万,7区县骗取救灾款85万,7学校挪用滞留助学金579万,永川财政局违规贴息210万。(新华网9月17日消息)

    骗取善款,不论数量多少,在我们看来,在道德上都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情,骗取一元与骗取十元没什么区别,二者虽然数量有别,但性质却基本是相同的。国家审计署每年审查国家各部委违规资金并高调通报,尽管我们并没有看到媒体报道的相关处理结果,但这次重庆的审理结果却似乎很容易让大家看到一个相对比较客观的处理结果。根据该报道我们不难发现,涉及违规的不是企业就是下级单位,而通报也表明“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基于行政级别的对等以及各种关系的交错,要政府部门同级内做到壮士断腕,严肃处理自身存在的问题,显然还有些难度。但对于下级乃至企业,我想只要政府有一点点决心,违规的事情都不难得到处理。

    我们不妨可以做个设想,这次被通报的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都能得到法律和纪律范围内的处理,但事情显然并不能到此为止,不能止于处理违规当事人、当事部门。我们可以看到,性质最恶劣的莫过于骗取救灾款了,尽管相比起来85万不是一个太大的数目,但毕竟是骗了。在行政上,市级机关对个下属区县具有完全的领导监督职责,而尤其作为上级机关的财政部门,每年都必须对下属单位的财政支出进行预算、决算,具有完全的监管责任。钱从上级来,钱花到哪里去了都要向上报。如果在财务收支中,上级有关部门能够负责任一点,严谨一点,那么下级那一点点小伎俩能得逞吗?很显然,下级部门骗取救灾款,罪不可赦,但作为相关业务上级部门,也当然难辞其咎。

    子不教、父之过。上级部门疏于监管,不严格履行相关责任,马马虎虎了事,甚至不排除其中一些人出于个人利益考虑而上下勾结做手脚,使得骗取救灾款成为当地的普遍现象。审计不能走过场,处理更不能做样子。骗取救灾款,当地一些区县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但作为上级部门,也必须站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上面堵住源头,从下面砍断苗头,唯如此,才不至于骗取救灾款的丑行再次发生。

    新闻链接:http://news.qq.com/a/20080917/0008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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