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纪委对长沙市即将上任的82名县级领导进行了党风廉政知识培训,即将走上新的工作岗位的82名县级领导干部将就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党纪条规、预防商业贿赂等知识进行系统学习。在任职前,他们将统一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承诺今后从严律己,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以及《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长沙晚报》消息)。
举凡落马的贪官,有哪个不懂廉政常识?党风党纪条例每年都要学,党纪党规每个党员都要学。作为一名党员,不管合格与否,对于基本的党纪条规常识,基本都知道一些。基本的做人原则和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我们从小学就开始不断地补充学习了。因此,说一名贪官是个法盲,就好象说一名篮球运动员不知道“走步”一样可笑。一名代表政府对人民实行管理的官员,不懂的法律是说不过去的。法制的国家,一切的管理和发展都是以国家的法律为基本依据的,倘若真是连基本的法律都不懂,那么,只怕做这个官也是不合格的,必是个水货无疑了。
作为贪官,在伸手的时候,就在心底里思忖着怎样对付来自上级和群众的监督和调查,就象一名犯罪分子在准备杀人抢劫之前一样,必先找块黑布把脸蒙起来,带上粗布手套,免得留下指纹露出马脚,这是一种反侦察的本能。作为政府官员,智商上至少比那些末流的犯罪分子高多了,自然懂得怎样“沾”了而又不露出马脚,也自然懂得了充分钻准空子,逃避来自政府的问讯和人民的质问,也懂得怎样去逃避法律的惩治。贪官从一伸手的开始就在琢磨这些事。而要具备身手不凡的反调查、反侦察能力,必须先对自己所违反的法律和规定是非常熟悉的,之后才能找准空子钻进去,才能“对症下药”,想到逃避惩罚的办法。
贪腐的根源,和个人的贪欲有关,和社会的风气有关,和个人的素质有关,和法律制度的宽松程度有关。惩治腐败,必须从根源入手,必须要把根彻底挖了。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常识,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笨办法,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安徽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把那里当成了腐败的窝点。可见学习对于贪官们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倘若说有作用的话,也只是让他们更加熟悉法律,进一步学会更强的反侦察能力而已。清朝整治贪官的手段够狠了,把处死的贪官皮剥下来填进毛草,放在公堂一册,用以警示后面的官员。可是贪官们仍然是前赴后继地卷土重来,一个接一个的人皮在公堂一册放成了堆,可是依然无法阻止后来着贪污的坚定步伐和决心。
没有一种制度上的治根的良药,感冒了就捂出一身汗、吃点小柴胡,肾亏了就吃点伟哥,而不想着通过锻炼去增强体质和免疫能力,不想着通过心理调节去增强身体机能的协调顺畅,那么,或许可以起到一时的作用,但是从长远来说,阳痿的病却只能是越来越厉害。组织官员学法律,用以防止腐败的发生,这种老土的笨办法,如果不说当地有关部门的领导水平能力有问题,那么至少也可以看作是当地有关部门,在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的情况下,在一种缺乏制度性的规范和约束的状况下,表现出来的一种敷衍的无奈。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