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遇一脏垢妇女携一幼女向我讨钱。避之,不果。无奈...将回家路费一圆捐之。此举直接造成我坐公车无零钱,遂于一面包坊破百元大钞一张。挤进公车径直向后吊扶手立于后车厢,透过车窗,又见脏垢妇女于一“大奔”车外行乞......
也许社会高度发达了,乞丐才会变的越来越多。听父辈们常感叹他们那个年代如何如何,行乞的人多么多么的少,从而联系到时代的变迁乃至政治问题,咂咂起来没完没了,最后就一个结论:社会变了!
粗略估计,一个乞讨者一天大概能遇见象我这种人百十来个,合着这一天能有百十来块钱的收入啊,之间还不包括遇到款爷——比如开大奔那位,怎么也施舍十块了吧。这一个月下来有三、四千元呐,比我多出好几倍!那也叫中产阶级了。所以乞讨是一份职业,至少是份工作,但是辛苦,还比较没面子,不然大家都去干了。
与当今社会就业形势一样,我估计这乞丐行当也不好入,若丐帮的队伍越来越强大,必然导致个人收入的下降。于是“丐帮”内部会有相关“政策”。但要是在某个街头“无证上岗”的一定会遭到排挤,甚至毒打。所以入行难,乞丐也不好当呐~
行乞,自古就有。和黑社会拜“关二爷”一样,乞丐们也该拜拜“洪七公”...毕竟这是小说里说的行乞人员里的最高最强的领袖啊!每天出门,上柱香,嘴里叨叨两句,没准能多遇几个我呢......
可是谁又能给我点钱呢?我也困难啊...难道还是我妈给啊!
我该去拜拜谁呢?
少他妈给我说拜我自己!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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