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忘记了自己不和异性单独出去的“铁规”,忘记了以自己为圆心,和每个同事都等半径的“圆心法则”。
认识他才三天,却仿佛已经认识了几个世纪。他的许多习惯、爱好,不曾说,我即已了然于胸。满室的朋友一起聊天,争论起什么来,总是只有我和他是看法相同的两个人。偶尔蹦出一句年幼时犯傻的话,只有我们能彼此听懂,相视一笑,莫逆于心。
一起重回到十年前星空下纯真的少年时代,那些年少时做过的事、唱过的歌、爱过的人竟然分不清是谁描摹了谁的。
我和他都是少年离开父母异地求学十年,成绩好、工作好,做班干、做播音员,参加数不清的演讲、辩论、唱歌比赛,一路伴着鲜花与掌声走来。
二十几年的岁月里,由于缺乏志趣相投、在思维方式、文学修养、音乐修养、对问题的见地相近的朋友,我是在灵魂深处的极度孤独和焦灼中度过的。厚厚的十几本日记,几十万字的心语低诉,记录了我无数个日日夜夜苦苦挣扎的心路历程和执着追寻。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有着多么丰富、充实的精神世界,火一样的热情和那颗年轻的、会跳舞的心。虽然仍有挥之不去的孤独感,但我早已明白孤独有时是一个人一生注定无法摆脱的烙印,我已经习惯并且从心底接受,不会再强求从茫茫人海中找到另一个自己。
蓦地在此发现了一切都至为相似的他,就如同一个人的左手终于找到了失去的右手,我的心溢满了喜悦。
认识他的第三天晚上,我和他在街边的冰激凌店坐到11点。他告诉我,48小时之前我对于他还是冰冷的、高不可攀的,而现在,他觉得我离他很近,是真实的、可以触摸的,我就在他身边。我专注地凝视着这张陌生而又熟悉的、生动的脸,听他娓娓讲述大学校园里的种种趣事,和对我由远及近的微妙心理,
明亮的灯光,铮亮的镜子,转来转去的玻璃门,门外川流不息的人群,这使我心底忽然涌起一股不真实的感觉,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梦想实现得太快,奢侈得让人不敢相信它是真的。也许从那时起,我的心里就深藏了隐隐的忧伤和对未来莫名的恐惧。
他为我点了杯我从未喝过的二十四味,说夏天喝这个对身体很好。“哇,太苦!”看着我夸张的表情,他笑了:“没事,喝不了,我喝。”说着,很自然地拿过我的杯子,就仿佛前生已经重复了无数遍这个情节。
自然而然的,我的身边从此就多了一个身影。一起走遍了市里的每一条小街,小街上每一家音像店。还记得那次在街角一家不起眼的小店里象两只老鼠掉进了米缸,拼命地翻啊翻,居然真地给我们找到了心仪已久的《阿郎的故事》。两个人狂喜地举着碟活似凯旋的将军,笑着,闹着,从学院路一直走到市桥路。
有时候累了,哪里也不去,就待在我那间十平米的小屋里,聊啊聊,仿佛相见恨晚的两个人为了弥补相识太晚的遗憾而拼命地想把十几年没说的话都补上。
我读了十几年的《小说月报》原来也一直是他的至爱,我生命中度过最初四年的地方竟然就是他念了四年大学的城市,而且我们都钟情于最能代表那座城市的作家池莉。
我们比谁听过的歌多,王菲、BEYOND……,说累了还分不出胜负,只好约定每人在小纸条上写一首认为对方最可能没听过的歌的歌名,写完了拿出来一看,两张纸条上竟然是同一个名字:达明一派的《石头记》。
也许快乐来得太快了些,快得让人不知该如何把握。我和他象两只快乐的蟋蟀,忘了自己是谁。可现实里,我是上司,他是下级,我们无法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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