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系医药重组难题
(2009-04-23 21:31:48)
标签:
上实医药举证责任倒置股东证券诉讼重组股票 |
分类: 公司@股市 |
今天是上实系三家医药类上市公司同时开股东会的日子,在股东会上,股东问得最多的就是关于三家公司重组的问题。一向喜欢挖上市公司黑暗内幕的《财经》,本次做出的报道还算中性偏一点好,它引述上实医药董事长的话说“产业重组是耐力跑”,重组计划仍然6月底前提交初步方案。
其实,即便是消息再不灵通的投资者,也知道上实医药卖联华超市的资产,是为它医药的整合做准备,这种话从上实医药董事长吕明方的嘴里说出来,毫无新闻价值。和上实医药前两次不了了之的重组相比,本次因为涉及到上海医药、中西医药和上药集团,更增加了复杂性,按照前两次的经验,如果等吕董事长想好该怎么办的时候,估计他也到退休年龄了。
不过,有那么一种类型的国企干部,他们说的话总是好听的,“市场有期待,监管有要求,产业发展有内在动力”,这种话放在去年,放在前年都是很动听的词汇,放在两年以后也不过时。但是,行动呢?
我们看到的是,股改已经快三年了,上实医药的股改承诺如一个屁一样,在每次定期报告中都会被它的管理层定期放一次,然后,肠胃舒畅了,该干嘛嘛去!
一个屁放了也就放了,消失在空气里,大不了闻到的人皱皱眉头。上实医药的屁动静不一样,放屁前后,股价要大肆拉升,然后又是重组预案,又是网络投票,一切搞的跟真的一样;一年下来,管理层轻描淡写一句话,因为在决议有效期内完不成法定程序,所以重组失败,于是股价大跌,又回到原点。
为什么说巴菲特喜欢滚雪球,中国人只爱翻波浪?正是因为中国资本市场上存在众多的吕董、马董、康董之类的微观基础,使得股神的门人鼻青脸肿,没脸见人,最后只能是追涨杀跌,做一个潇洒的投机者!
客观地说,证监会也做了不少工作,敢把黄光裕拿下,说明还是下了决心,无奈上市公司的控制人真正做到事事诚信的人少之又少,要想根除,必须要从监管的法律制度上做根本的改革!在这方面,证监会要向《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者学习,象保护劳动者一样保护中小流通股东,实现侵权责任时的举证责任倒置就可以了。
就以上实医药的前年失败的重组来说,不能一句环保程序没有完成就了事,管理层是否尽到勤勉义务?你得举证是如何勤勉的,一年之中通不过环保程序,这是否不可避免?在明知道不能通过时,为了达成股改承诺和完成股东会决议,是否采取了及时的补救措施?在不能完成的结果已经如此明确的情况下,是否在半年报里充分向投资者披露了这种风险?
上述的答案股东是没办法证明的,我们只能承受恶果。如果有举证责任倒置的司法设计,中小投资者告上市公司的高管才有把握,否则,看一看上实集团董事长的履历,趁早打消上法院的念头吧!严为民还是律师,但肋骨也只有24根,经不起几次折腾。一般的股东,在遭遇金钱损失之后,最多也就能顶着“网络暴民”的帽子,在虚拟的世界里发发牢骚,骂骂高管的娘而已。
为了保护自己的老娘,各位上市公司的董事老爷们,最好在摄像机前夸夸其谈之余,也为自己的股东,做一点实事吧。这一建议,同样也适用于其他的“公仆”,因为这是现代公民社会赖以运行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