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后的今天,美国的大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第九条款”也在新的环境下引起了争议。比如,当年“第九条款”通过时,女生刚刚进入男女同校的大学,人数上绝对占劣势。如今,许多大学女生占学生总数的55-58%,成了主流。这就要求女生在运动队中也占据多数的地位。这就引起了诸多问题。第一,女孩子不如男孩子喜欢运动,动员他们参加运动队不容易。结果出现许多女生被劝说参加运动队,另外有许多想参加运动队的男生,竟找不到机会。第二,男子项目比较具有观赏性。橄榄球,篮球有巨大的票房价值。女子项目在这方面偏弱,自然不容易引起人们的兴趣。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争议:“第九条款”是否压制了男生参加体育运动?是否应该改革?女权主义者奋起捍卫“第九条款”。其中“女子体育基金会”发布了自己的一项调查,称男女学生参与体育的人数,在过去十年都有增加。男生参与水平最高的一级大学联赛的人数固然下降了,但参加二级三级联赛的人数大增,弥补前者之失大大有余。另外,有些男子项目确实在衰落。比如摔跤和网球,运动员人数从678下降到了488。但橄榄球,棒球,和兜式曲棍球的运动员人数则增加了一千多。另外,女运动员的比例仍然不足。有20%的学校,女运动员的比例和女生在校人数相差二十个百分点。但是,另一个组织――大学体育委员会――则反唇相讥。该委员会是在近年来一系列男子项目被取消后成立的。该委员会宣称,许多大学有系统地压制男生参加运动队,并指责“女子体育基金会”公布的图表和数据,认为他们只关心指标,不关心在学生生活中发生了什么。
老实说,美国的女孩子大概是世界上最好运动的女孩。这和“第九条款”的鼓励是分不开的。但是,男女天性确实不一样。男生更喜欢运动一些。仅仅在数据上作文章,女运动员的指标达不到就压抑男运动员的人数,确实妨碍了男子体育的发展。我个人以为,美国的男足就是一个明显的受害者。美国的大学是最有效率的运动员培养营地。即使是水平非常高的大学运动员,在校期间只领学生的生活费,一两万多美元而已。而在欧洲,一个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在学徒期间就可以挣百万美元价值的年薪,成本实在太高。没有“第九条款”,我相信男足在美国校园要火爆得多,并会培养大量优秀的运动员。美国的男足,如今也定会是世界强队。可惜,有“第九条款”挡道,这个过程就会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