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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禁止皆可为?

(2023-01-31 17:27:08)
分类: 评头论足

这里想说的法特指游戏规则,包括比赛规则。正式的比赛规则很复杂,每一次规则的修订都是对新漏洞打补丁。那么利用漏洞得利,该如何处理?按理说“法无禁止皆可为”,但很多情况下裁决并不仅仅依据白纸黑字的规则,还包括各种约定俗成的隐形规则。举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例子:1.小组赛已经提前出线,如果最后一场放放水以第二名出线,淘汰赛就不会遭遇队友。这样的消极比赛,被罚了。2.得分领先,最后几分钟消磨时间的消极比赛是惯例。3.输球才能保级的“奥数题”。

象棋里也有合理利用规则获胜的例子,逼迫对方步步禁手而取胜。成为趣局,也是一种欣赏。其他体育比赛的例子,背后的默契可能是比赛需要精彩,需要拿出真本事,不能糊弄观众,部分的垃圾时间是允许的,大量则不行。其实这是规则制定不合理,要处罚队员/球队,就该同时处理规则的制定者。

最后想到一个靠犯规取胜的例子。这是一个趣味比赛,一条核心的规则是队员之间不能用语言交流,否则就要罚这名队员离场。但其中有一项信息很难不用语言交流,各队都在此陷入困境。终于有一队完成挑战,也是唯一完成的队伍,获得冠军。但面对难题他们并没有想出很好的非语言交流方式,而是独辟蹊径、绕道而行用一次犯规获得了这宝贵的信息。赛后主办者透露,设计该游戏之初就预设了故意犯规才能通过的不二法门,这是队员创新意识的培养。

多好!都知道出格才能创新,可是在我们的学习生涯中,绝大多数的出格想法都被贴上了耍小聪明、投机取巧的标签,扼杀了创造力。所以很多时候我设计的游戏,都会故意不填补漏洞,呵护好那些富有创造力的孩子。有时候挺欣赏“法治国家”的做法——天王老子来了也是大家戴着老花眼镜,拿着放大镜逐一核对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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