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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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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1 篮球生活

(2008-07-06 09:27:08)
标签:

杂谈

分类: 篮球小说

第十章

 

篮球生活

 

第十章 <wbr>1 <wbr>篮球生活

 

“大梦奥拉朱旺率领着休斯敦火箭队经过了七场大战,终于击败了纽约尼克斯队,获得了球队历史上的第一个NBA总冠军!”

 

“这一场经典大战为我们本赛季的转播划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们只能期待着下个赛季跟电视机前的球迷朋友们再见了……”

 

一片电视墙,蔚为壮观。

 

 

每一个小窗口里,一本正经的大徐慷慨激昂,稚气未脱的苏群热情奔放。

我和王大明、大白菜都是一脸的激动神色,如同成就了某一项伟大事业。

 

老蔡忽然冒了出来,此刻他正穿着保安的制服,他笑眯眯地对我们说:“哎呀,总算打完了,要不然连班儿都上不好……怎么着,晚上什么时候打球去?”

 

我应了一声:“还那个点儿吧,四点多钟!别太晚了,现在有好多新来的小孩把筐儿都占了!”

 

“没事,反正胜子他们都毕业了,也没什么事情做,肯定去得早啊……”

 

我们几个说说笑笑,离开了老蔡上班的“第一百货”商场。

 

为了看总决赛,我们蹬着车子逃离了学校,在商场四层的电器柜台开开心心地耗了一上午的时间。慷慨的老蔡一尽地主之谊,不单给我们弄来了折叠椅、烟灰缸,还奉送了全是糖精和冰碴子的蛋筒冰激凌。

 

我们一起痛骂斯塔克斯那十一个不靠谱的三分,为悲壮的铁汉尤因扼腕叹息。

 

第十章 <wbr>1 <wbr>篮球生活

斯塔克斯,就是铁汉背后某个角落的那个家伙

 

 

 

第十章 <wbr>1 <wbr>篮球生活

没有MJ的时候,大梦是王者

 

第十章 <wbr>1 <wbr>篮球生活

桑普森当然那个时候已经退役,但谁能想到1几年后他的儿子居然在中国当外援呢?

 

第十章 <wbr>1 <wbr>篮球生活

野兽桑普森,轮廓酷似乃父

 

 

赛季结束了。

 

这一年发生了太多的事,与之相比,甚至接下来了的两年似乎都显得按部就班,平淡无奇。上学,闲逛,夏天游泳,冬天滑冰,一年四季到处找人打篮球,作为调剂偶尔也打打群架。

 

那个时候,居然有那么悠闲自在的下午,可以静静地坐在篮筐底下,预制板上或者是干脆是水泥地上,看大家打球,看远处的树影,看落日时分飞鸟的愉悦,看纯净透彻的天空,洒脱的流云。

 

 

 

第十章 <wbr>1 <wbr>篮球生活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怀念那个时代,那个简单而又充实的年代。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留恋九十年代,像我一样初中、高中和大学这整整十年全都包含其中,我只想把那个时代展示出来,让你自己去回味那远去的记忆。

 

这就是我写这篇东西的意义。

 

好与不好是一个范畴,是与不是则是另一个范畴。

是不是?

 

那些日子,没有现如今这么多的酒吧、夜总会,没有网吧,没有电脑游戏,电影院的进口大片一年也就两三个,都是“白金龙”、“红番区”、“亡命天涯”什么的,也没说非逼着大家看,更没到满城都看黄金甲的地步。

 

人们的业余生活很简单,男的也不温泉洗浴,女的也不“牛B”自然美,下了班就到附近的球场活动活动,年轻的打打篮球,玩玩双杠,女孩跳绳、踢毽子、颠排球,老人们就沿着操场散散步,溜溜狗,聊聊天。

 

球场离家很近,只隔两条马路。现在一说近,打车别过20块钱就算不错,在那个时候,20块钱足可以横穿一个城市仨来回——如同画一个“阿迪达斯”的标志。

 

要是球场打球的人多,水平高的话,一个区甚至周边几个区的人都会赶到这里,有的骑着自行车,车后座上夹一个篮球,有的穿好了小背心裤衩,慢跑着甚至坐着公交车来打球。那个时候,虽然打篮球的人多,打得好的毕竟就是这些,互相一打听基本都知道。球场的人气很重要,要是呆了一下午碰不上几个高手,那肯定是都在另一个场地呢,赶紧骑上车子走吧!

这跟现在截然不同。

 

大家一说起打球,先问好不好停车,有没有两块钱随便停的,得问问咱们一块儿的都谁去,人够不够多,还得问问那边打球的人厉害不厉害——现如今也就能欺负欺负不大会玩儿的小孩儿。

 

等这一切都一一商量妥当万无一失,还是不能踏踏实实地去打球,先得在球场门口一圈一圈转悠,一遍一遍的电话,“都谁啊?别管我,先说你,你到了吗”?

 

跳下车,都是西裤笔挺皮鞋铮亮,裤衩、球鞋都得现从后备箱往外掏,不开车的话似乎都不知道衣服在哪儿换,换好衣服天就快黑了,天还没黑就开始商量吃什么,涮肉还是大排挡?烤串儿还是“麻小儿”?

 

“别吃‘福寿螺’啊!淡水鱼都不能吃啦……”

 

最近一次打球时候朋友们这样互相告诫。

 

这就是现代社会的篮球生活。

 

我们啸聚山林的那块球场鼎盛一时,在很多年里都是这座城市最有名的篮球据点儿。

 

盛夏季节,傍晚六七点钟往往是球场人最多的时候,老虎管这叫“上人儿”,似乎球场是我们开的饭店。接拨儿的恐怕不下二三十人,至少会有五到六拨儿,来晚的,打球不大好的,动作“埋汰”的,都被轰到其余的几个篮筐去跟小孩们一起玩。旁边还围着很多看球的,大人,老头儿,甚至还有抱着孩子的小媳妇。来看球的什么样人都有,单位的职工,学校学生,工厂工人,待业青年,倒服装、箱包的小老板……大家吃完了晚饭就过来遛遛弯作消遣,可这里面就是没有美貌小女生。

 

第十章 <wbr>1 <wbr>篮球生活

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直到现在我都很羡慕那些台湾偶像剧里,连投篮都不会的帅哥同美女一起打球的场面,凹凸毕现香汗淋漓,郎情妾意互相勾引,名正言顺地喷对方一脸飞沫。但是,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恐怕依然不会跟小女生打球。

 

打啥都成,打球不行。

 

这是一种习惯——对于我们那个年代的篮球高手来说。

 

不是说那时没有现在开放,实际上蹦迪、泡吧、嗑摇头丸,都是从我们这一代肇始,而中国第一批真正玩摇滚、朋克、先锋艺术的混混如今都已经人过中年。

 

打篮球的人绝少会把女友或老婆带到球场,因为人们都觉得这里是男人的地方。这种习惯一直保留到了现在,我们一起去打球的朋友们从不带家眷,而她们也毫不掩饰对这项运动的反感,无一例外地问:“你们打球,我干什么呀?”

 

我们只能把她们先集体移交商场。

 

我一直很难理解现在那些场边上坐着的小姑娘们,她们到底在看什么呢?能傻乎乎地独自在树荫底下坐那么久,还能相当捧场地大喊大叫。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觉得现在的女生更加传统娴淑。

第十章 <wbr>1 <wbr>篮球生活

 

如果让现在的我来分析,实际上是不愿意自己的妞儿过多地看到别的男人展露雄性的阳刚和健美,而再好的朋友在这个时候也总是非常不自觉。这就像正常的男人不会带自己的妞去舞池,自己再帅也不愿意。

 

我们不愿意带,但并不介意别人带。

 

所以谁都不带。

 

在那个时候,随着年龄增长,我逐渐变得强壮,个子也到一米八五,按照当时流行的ESPN说法,这叫标准的“六尺一寸”!虽然跟胜子他们对抗还差得多,但是比起一般人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俨然我也已经是个“老人儿”了。

 

夏天过后,胜子离开了这个城市,每年也只有学校放假的时候回来能见一面。无形中,老蔡、我和老虎就成了这一片儿撑场子的人。我惊喜地发现,自己说话也渐渐有了分量,也能经常拉拉架、淌淌事儿了。

 

有时候我会想,“老人儿”简直就是义务的联防队员,又没有交保护费的,还得假模假势地维护场子的秩序,拉下脸来告诫小孩子们动作小点儿,甚至还要搬个梯子修被拽歪了的篮筐,找大扫帚推开场地的积水。

 

这种热情非常象现在BBS的版主。

 

时间过得飞快,青春洋溢洒脱无碍,只见白云不见苍狗,日子总是无忧无虑,只不过在一些故人离去的时候略带伤感。

 

聚散皆是缘——啊,啊啊啊啊啊,啊!

 

离合总关情——啊,啊啊啊啊,啊!

 

大昆许久没见了,据说跑去南方做生意。

 

老虎还是忙忙活活,据说着实挣了些钱。

 

小耿一直在工作调动中升官,老蔡还是穿着塑料底儿的懒汉鞋。

 

陈大疤瘌经常能见着,骑个破车子招摇过市,在公园里抢些小孩儿的钱,偶尔进进派出所。再后来,听说他开了一个打长途的“话吧”,顺便从公园的湖里接点不要钱的水给人洗车。

 

顶尖高手何辉也终于在我们羡慕的目光里离开了这座城市,等待他的是注定将要辉煌一时的职业生涯。我只是在报纸和电视上不断看到他的近况,他终于成为了大名鼎鼎的篮球明星,一年后入选了国家青年队,然后是国家集训队,并且成为了赫赫有名的联赛三分王,但是在他的事业达到巅峰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选择了退役。

 

风轻云淡,了无痕迹。

 

十年后,何辉又重新出现在人们视野里,此时却不再是叱咤风云的大明星,他已成为了全国A联赛赛场上的教练了,而这个时候,我刚好也当上了一个体育记者,工作就是采访和报道他所在的球队——北京雄狮。

 

生活就是这样令人惊叹地充满了巧合。

 

 

  《把那个球投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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