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4 I love this g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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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this game!
一个人一生之中会碰到多少种这样的情况?
选择,决定,过程,结果。
如果这十个球能够决定人生,那么最重要的究竟是哪一个呢?
我想,如果此刻的王大明和我同样思考这么多问题的话,他恐怕就一个球都投不进去了。
但实际上,他把每一个球,都投了进去。
他投得很快,我还没有看见过他这么连续又快速地出手。
他原地站在罚球线上一动不动,而为他喂球的人竟然是颜开!
他每一次投篮出手,球都从网窝中落下,篮筐底下的颜开拿到球,在手里用力一顿,然后朝王大明的胸口偏下的位置充满力量地平掷过去。
“七个!八个!九个……”
我在一旁本来都已不敢多看,生怕这紧张刺激让我承受不了,但颜开居然能给王大明传球,却让我差点忘了这是一场真正的赌局!
王大明接到了颜开的传球,这已经是第十个球了!
他并没有像前面那九个球一样,原地站着,膝盖微曲,同样的节奏韵律,用柔和而有力的手腕把球投出,而是用力一沉膝盖,大腿肌肉绷紧,腰背成一张弓形,噌地一下子干拔了起来,而且身体带有很大的后仰,他跳得那样高,高得我都只能仰视,在夕阳和缓的光线里,他的身体成为一个剪影,那一瞬间,仿佛在空中停滞住了!他已经到了最高点,他静止在了最高点,他都已经几乎下落了,但是篮球还举在他的手中!
“嗖”!
那颗篮球终于出手了!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直直地落入了篮筐中。
“进啦!”我大叫起来,真是太让人兴奋了,王大明居然也把十个球全部投了进去!这一瞬间我甚至都以为我们赢了。
很多年后,在解说的时候也许会出现这样的口误,“汉密尔顿的中投命中率达到了10投11中!”而在那个时候,除非王大明真的“10投11中”,我们依然没有能够赢下这个比赛,只不过是还没有输而已。
高强带着些许羡慕的眼光,看看我们,然后慢慢走到球场上。
他依然还在罚球线上投篮,节奏很迟缓,也没有运球跑篮这些动作,就是一个接一个地把球投了进去。
我们出了“三连”大门,沿着大堤公路走到江边。
这里是流经这座城市的大江的下游,黑色钢铁制造的旧铁路桥就架设在这段江面上。
(这张照片让我非常感触,这就是年轻时代,是我们的,也是我们的父母们的,也是更早的人的。)
在夏季,我们曾经一起从九站划船到过这里,但顺流而下容易,再划回去就很困难。我还记得当时花了三块钱请一个船夫帮我们划了回去(那船夫很有经验,早就瞄上了我们),又多交了一个小时的钱(两块),而实际上,一条船的押金不过才五块钱。
这里,往前再走一段路,就是“沙场”。
沙场并不是古战场,不是“醉卧沙场君莫笑”,而是黄澄澄的真正的沙子,从大江、河滩里运到这里,漫无边际堆积如山。渐渐狭长起来的江面上停泊着几艘货船,偶尔几声汽笛声响,打破周遭无人旷野的沉寂。
我们走下大堤,坐在江边。
我和王大明坐在一只反扣过来的破旧小船舷帮上,颜开挑了一个拴船用的圆墩,铸铁制造的,半米多高钉在泥土里,上面还系着两根碗口粗的缆绳。
颜开静静望着远处搁浅着的江滩,那里到处是茂盛的芦苇和蒿草,不知名的水鸟从碎金浮动的江面掠起,啾啾地鸣叫两声。昏红的夕阳落在远处的水平面上,渐渐消沉了下去。
一天又快要结束了。
“篮球对于每个人来说有着不同的意义。”
听到他说到篮球,我不禁精神了许多。王大明没说话,只是深深地注视着颜开。
“对于高强来说,他的个子很矮,还不到一米七,从前打球都没人带他,跟我们不一样,他也不喜欢跑来跑去的这种对抗,但是他对篮球有一种天生的喜欢。他喜欢把球投进篮筐的感觉。”
想到高强,想到那个篮球拍都不拍就“10投10中”,我还是有些心有余悸。
“他不打篮球,也不看NBA,但是他喜欢一个人投篮,每天他都会投很多,渐渐变得非常准,在他看来,把球投进去很简单,因为篮筐本来就比篮球大!要说投一百个都进去也许才算是挑战。当然,在我们看来,这毫无意义,因为篮球比赛不是比罚篮的,没有人都跟木头似的站好等你投,但是对于高强来说,把球投进去就获得了快乐。实际上,这就是篮球的魅力,用手,用我们最灵巧的肢体部分,把圆圆的篮球投进篮筐里——把那个球投进去!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同样的感觉,再球进的那一瞬间,那种满足和喜悦,那个进球带来的胜利和成就,这些促使我们热爱这项运动,NBA说,I love this game!没有很复杂的东西,仅此而已。”
“但是,一场比赛,它承载了很多很复杂的因素,因为最终是要分出胜负的,在篮球场上,没有平局一说,比赛就看谁进的球多,谁就赢!对于我来说,赢球就是篮球的魅力!我爱篮球,是因为篮球是一项公平的、可以堂堂正正击败对手的运动!把球投进去,就意味着胜利。我是为胜利而生的,因此我爱打篮球,我相信,大明,你也是一样!”
王大明看着颜开,眼睛里燃烧着火一样的热情,他忽然说:“我并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喜欢打球,只是喜欢打而已,喜欢跟厉害的对手一起打,喜欢把对手击败。我并不在乎是什么场地,是什么样的篮球,或者是三对三还是全场,什么样的规则,只要打球,全部的精神就都投入进去了,那种感觉……”
“是啊!”颜开点了点头,“就是这样。我不知道你想没想过打专业队。我从小就想要打到省队,甚至是国青,甚至是国家队!有什么不可以?为了篮球,我可以做任何事,我可以比任何人付出的都多,况且,没有人比我的天赋更好,我本来就是要去场上夺取胜利的!”说到这里,颜开的目光中忽然充满自信。
但是,就像是流星划过夜空,那闪亮的恢宏一瞬稍纵即逝。
“篮球就是我的生命,说我再也不打篮球了,你们肯定不相信,看我的样子也不像是腿有什么伤,何况跟腱断了打球也不是不行,我明白你和于头的意思,我把你们说的那个大个吸引出来,然后跟你打一高一低的策应,但是,我真的不能再上场了……”
说到这里,颜开举起了自己的右手,那只手上此时还带着一只黑色的手套,我们开始还没有留意,以为他是打台球怕手指发涩,表示自己是个专业选手。但当他把手套摘下来的时候,我和王大明都大吃了一惊!
他的手……
他手上只剩下三根手指,而小指和无名指已经齐齐地断掉,只留下丑陋的半截根儿了!
颜开看着自己的手,面无表情,但是眼睛却眯缝了起来,闪过一丝寒光,但瞬间就又归于平寂。
不用问了,看这整齐的切口,肯定是被人砍的!
不管是被砍在门板上也好,剁在刀把上也好,不管是仗义出手也好,见义勇为也罢,颜开的右手只剩下了三根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