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很少遇到这样“屋漏偏蓬连夜雨”的事情,比如因为昨天奇怪的超长电话(所有人下班打卡走人了,却出现了一个通话1小时41分的纪录,诡异啊!)而被处罚了100块钱,接着下班路上掉了一只心爱的耳环,反正也不指望安图桑能捡到还我。
但是和郭敬明比比,我还算幸运。他的新作一出来,甭管是真是假,人家都硬说他抄袭了《NANA》。作为矢泽爱的粉丝,我疯了一般去找来《夏至未至》看个究竟,结果发现这书与《NANA》之间的关联是“城门楼”和“狮子头”。于是佩服媒体的炒作能力,这也编得出来,还害一帮人在那里人云亦云,看来小四君为前次的事件付出的代价远远不止是几十万人民币。接着讲是他拒绝了《萌芽》约稿,然后那杂志就把这事儿抬出来公开了。
于是,我同意贵族草根的话,那叫“落井下石”。人人道“穷寇莫追”,是为自己也是为别人留条后路,日后相见也能留个“一笑泯恩仇”的机会,可是如今却偏偏有人爱把事情做绝,绝别人也绝自己。可怜的小郭在自己博客上解释这个事情,还将自己与编辑在MSN上的对话帖出来,我看到他的名字后缀是“心情慢慢变好了”。看来先前不道歉的事情已经给他很大的打击了,一直在调整心情。虽然我不喜欢他写的东西,就跟不喜欢刘德华一样(来灭我吧!我居然敢不喜欢他!),但那只是个人感情,与他人无关。小四君落到这种“百囗莫辩”的境况,不能说是自找,只能讲是他引起了媒体的集体反感。
结果呢,同为八十后的韩帅又一次站出来,对小郭同志指手划脚。韩帅何必呢?哪怕你层次比他高很多,哪怕你的粉丝比他的粉丝层次也要高很多。但是,抽离了那一帮吆喝的,大家谁都没能比谁强些。当然,韩帅可能比小郭要好些,起码没被法院判过抄袭。我喜欢看这样文人相轻的戏码,但是非要往快死的人头上再踩几脚,试图让对方早登极乐,那就有点儿太自以为是了。只恨当初没人把韩粉在陆川或者白烨大叔博客里的留言收集起来整整齐齐放到你博客里,让大伙儿也来乐乐。
其实一切都很无奈,郭小四,在你“死亡”之前,我看过你的书了,下次不会再看。谁跟我讲你的新作抄袭了我的心水,我也不会再找来看了。反正如今你印堂发暗,霉气冲天,等缓过劲来再讲吧。另外,跪求郭粉不要再说CLAMP的《圣传》是抄袭你家偶像的了,否则真要逼疯包括我在内的一帮漫画迷了!
你看,我也想写这类东西博出名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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