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新京报》的头头们脑瓜子一热,又想出了个新的歪点子,在报社内部规定:凡记者收受红包400元以上必须上交杂志社。且不说这种没有任何约束力的规定能不能实现,单说这个规定本身,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读者不在乎看到的文章是不是软文,而在乎的是:这篇文章有没有价值。
媒体本身是个生意,做出来的报纸杂志要拿到市场上去换钱的。而每一篇文章对于作者来说,也是如此,只要是好产品,他用什么方法把产品生产出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产品能不能从消费者(读者)的口袋里换回来银子。
国内媒体从业人员,特别是编辑记者,付出的劳动和获得的报酬本来就不成正比,软文的收入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收入,在目前已经是一个记者或者编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记者编辑这个行当里,还没有形成高薪养廉的土壤,而记者编辑为选题和采访之处的各种隐性成本,却又是很高,交通费交际费等等,很多都需要记者自己从兜里掏银子。
此外,有实力有能力有意识找记者写软文的企业,往往都是市场上比较活跃的企业,这些企业的新闻,也是读者相对比较关注的新闻。通过给这些企业写软文,可以和企业达成比较好的关系,对于一个记者的采访,新闻信息的来源都是有帮助。这种企业与记者的合作,拉近了这层关系。试想一下,作为一个唯利是图的企业,对于一个对其毫无用处的记者,会随时通气吗?当然不。相反,对于一个对其有重要作用和价值的记者,肯定会另眼相待了。
软文对于一个记者来说,确实有着很重要的作用,无论是从金钱上,还是从人脉上。同时,软文对于媒体的广告,对发行也有着隐性甚至是显性的促进作用。当然,过滥的软文,对于媒体来说伤害肯定是巨大的,但是媒体并不能因此就干脆把软文一棒子打死,而是要从制度上平衡这种关系。这种对软文的管理方法,才是比较科学,并且能够操作的。
我对编辑部的要求很简单,在进入并管理编辑部的第一天,我就对我的同事们说:我不反对大家写软文(作为一个政府媒体,软文的数量甚至超过了正常文章的数量)。我也不在乎大家从企业手里拿钱。但是有一点大家必须清楚,我这个人对于文章质量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我不管是不是软文,我只管这文章有没有卖点,对于读者来说有没有价值。有价值的文章,即便是软文我也照登不误,没有新闻价值的文章,即便你倒贴钱,我也一律不放行。
通过对文章质量的控制,对新闻价值的要求,来管理杂志的软文难题,我认为是非常有效的,远远比规定记者不能拿红包来的管用。同时也调动了记者的积极性,特别是对文章的写作水平是个促进。毕竟,软文的写作要比正常文章的写作难度更大一些,把一篇软文写成精彩的文章,更加需要记者下功夫。同时,因为消除了软文和非软文的分别,对于那些文笔不好的记者来说,也是个促进和激励,因为所有人都生怕被骂自己的文章是软文,因此必须努力调整。这个方法对于那些本来不是软文媒体,但是篇篇都像软文的类似《中国企业家》这样的杂志更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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