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去买能得到的东西当然不错,但是不丢失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更好.
-- 洛里默
22年前的今天,傍晚十分,在虎头山“二砬子”附近的小松树林里,我和九位同年级的男同学拜把子结为异姓兄弟。
拜把子的许多细节已经记不清楚,现在努力的回忆也无济于事。那天是黄道吉日吗?晴天还是阴天?不幸成为兄弟十个结拜见证的那只鸡的颜色?性别?好象有个装满白酒的大白瓷碗,什么牌子的白酒当然记不得了。
每个人轮流割破手指往那个碗里滴血,极度兴奋和些许狂热写在每个人的脸上,喝了碗里十个人的鲜血混合在一起的酒,大家的命运就连在一起了,至少当时我们都天真的那样认为。
我排行老六,仪式结束往回走的时候老幺偷偷跟我说,刚才我割破手指放血的时候割错手指了。我狠狠瞪他两眼,当时你怎么不说,重要的是碗里有我的血,又没让你吃我手指,割哪只手指有什么区别,你还挺专业呢。
在过去的22年里,兄弟十个闹过许多不愉快的事情,有几个哥们儿还恩将仇报狠狠伤害过我。我从来没有报复过他们,只是和他们数年不来往,见面也不说话。幸运的是其他的哥们儿始终和我相处得很融洽,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胜过有血缘关系的亲兄弟。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酒还没喝,我便有了几分亢奋的醉意,身上所有的幽默细胞轻易就会被他们的话语击活,夸张的肢体语言想都不用想就可以毫不费力的做出来。
友谊从来都是一种甜柔的责任,它象陈年佳酿,随着岁月的流逝变得芬芳醇厚回味无穷。如果你不知道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友谊,那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拜把子的事事先我并不知道,我也不知道那是谁的主意。幸亏这些哥们儿中间到现在也没有作奸犯科为非作歹之徒,有几个哥们儿甚至还入了党。那种有封建味道的盟约有什么约束力?如果你不把它当回事,它根本就是游戏。
我丝毫也不后悔22年前拜把子的举动,因为我是相信友谊的人。近年来和那几个掰脸的哥们儿也恢复了来往,我可以原谅他们对我的伤害,但我不会忘记,因为我现在和以后都不是做圣人那块料,他们和我心里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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