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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朴素的想法来看,竞争的最高境界就是没有竞争,消灭所有对手似乎是一个理想的状态;但是事实上远非如此,竞争的最高境界其实是选择自己的竞争对手,或者说不断的培养自己的挑战者并将他们打败,这才是最稳定和竞争的追求。在一个稳定的行业,很少追随者是被领先者消灭的,而是不断被新崛起的挑战者消灭的,而领导者依然岿然不动。而一个在自己所在领域里面赶尽杀绝的领先者,可能会迅速的将这个行业作死。
在互联网领域也是如此,如果一个企业,成功地消灭了所有的竞争对手,那么其离死亡也不远了;高明的领先者会容忍一个主要竞争对手,并培育一个新竞争对手,去不断骚扰主要竞争对手,在看似热闹的竞争背后,其实一切尽在掌握,而且可以让这个领域得以长期存在。
因此,一个兴旺的领域,而且领导者有绝对优势,可能会存在2家以上的同样的企业;相反,领导者一支独秀的领域,通常都面临很大的战略调整压力,否则可能就有灭顶之灾。
如果搜狗足够强大能够对百度产生冲击,那么google现在就不会这么难受了,在中国培养一个竞争对手去挑战百度比自己正面接受百度的冲击要舒服的多。而这些举措,其实对于google和搜狗而言都是双赢的局面,如果google有足够的自信可以掌控局面的话。
Ebay中国当年一样面对境况,完全可以避开taobao气势汹汹的进攻,再培育一个c2c去跟淘宝死磕。
千万不要想着要去消灭竞争对手,最好的办法,就是培育新的竞争对手去死缠烂打,让竞争对手保持在一个较低的区隔空间中。
实在是懒,懒得展开了。觉得有理就听一耳朵,觉得没理就骂一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