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前北大教授被指性侵女生致自杀:为何20年后的闺蜜才来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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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性侵、性侵!这两个字眼近来在网络上似乎出现的很频繁,刚说过西安某大学副教授性侵女教工、原北航博士生导师性侵女学生,这边就又冒出了前北大教授被指性侵女生且致其自杀的事来。所不同的是,这一事件已经过去了20年。那为什么20年后自杀的女生的闺蜜才出来发声?
这桩旧案再被提起,是2018年4月5日上午,一个署名李悠悠的在豆瓣发表了一篇题为《现南京大学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的文章引起的。这篇文章直指现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曾在1996年任教北京大学中文系期间,对女学生高岩实施性侵,并传播高岩是“神经病”的消息,给其身心造成巨大伤害。
从有关报道看,文章涉及的当事人自杀的时间是1998年3月11日,距今已经20年有余。对此,文章涉及的另一当事人沈某回应媒体采访时称,举报文章中指责均为“恶意诽谤”并“保留控告的权利”。
对于这一涉及教授性侵女学生的报道,青锋仔细做了研读。从媒体记者采访举报人的对话中,青锋发现,被采访者所述均为20年前的听说,并非亲眼所见。比如,当媒体记者问“你如何认定沈阳对高岩进行了多次性侵?”时,举报人李悠悠的答复只是“高岩不止一次跟我说过”。但其没有很确定的证据,并说,“她没有说过具体次数,但她的状态越来越不好,每次都是吞吞吐吐地跟我说,而且眼里都是含着泪,很痛苦,陆陆续续说地这些事”。而其能够证明自杀者被性侵的证据则是,“在大一下学期高岩向我提起”……“老师突然从身后抱住她,后来脱了她的衣服,对她做了她不想做的事”和自杀者自杀后警方介入调查,进行尸检后对其父母说,“你女儿已经不是姑娘了”。
对此,涉事的另一当事人、现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沈某称,“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同时明确“这些事你应该去找单位,找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并表示,“我现在不怕她告到单位,我希望她能告到单位,她在网上胡说八道什么意思?”。
从上述双方的叙述和表态看,这应该是20年前已有的一桩旧事,但为什么20年后,作为当年的闺蜜才出来发声,重提旧事呢?举报人李悠悠坦言:“我知道从司法意义上来讲,性侵的取证很难。但沈阳应该承认自己的道德方面的问题,而且这样的人不能继续留在校园。澄清的最大意义,就是希望其他的女生,不要再遭受类似情况。”
青锋早就说过,该归法律的归法律,该归道德的归道德。对于这样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媒体似乎不应介入,因为,另一当事人沈某也称“发帖这几个人都在外国”,因而没有办法对证。而真正可取的正如沈某所说,举报人应该通过正常的举报渠道去“找北京大学、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