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治理方式是礼法合治 “一个情和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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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中国民众判后上街非因司法不公
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昨天在新中论坛上,对中国法院下判后,民众上街示威的现象作出解释,指当中并不涉及司法不公,而是“一个情和理的问题”。
汪永清在论坛上发表演讲时指出,中国传统治理方式是以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主,涉及法的部分则较少;将中华民族传统治理文化的精华用在中国目前的司法中,能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大的治理效果。如果仅依靠法律条文断案定事,要有效进行治理将面临一定的难度。
汪永清强调:“按照司法程序处理事情,老百姓不满可以再找政府,甚至可以上街。这并不是外界所理解的司法不公的问题。”
中国在目前的司法实践方面注重运用道德规范,努力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不过,这却经常成为外界的诟病,指中国司法制度并非真正的“法治”,而中国政府近年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图作出改变。
汪永清认为,中国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须肩负起双重责任。
第一重责任在处理案件时,在通过法律的正常程序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社会上多数人所认同的价值观。至于第二重责任,则是利用司法判决,为全社会树立一个行为示范,确立一个价值导向,杜绝每人的私人要求做到公平公正。
汪永清在会上也介绍了中国政府目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所进行的司法改革,例如中国各级法院正加强的立法工作,提高法律法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这工作是又一次革命。
他说:“我们在现代化的进程当中,中国政府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面。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的。中国政府正带领全国人民在积极地探索,不断地实践取得一个又一个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