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新正:解决失独家庭问题应从扶助关怀走到国家制度性补偿
(2014-04-27 17: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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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失独家庭问题应从扶助关怀走到国家制度性补偿
两年前两千多名失独父母联名向国家计生委递交了《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希望针对失独家庭建立保障制度。昨天下午,他们终于拿到了国家卫计委的答复意见书。答复称,给予失独家庭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关怀工作。( 4月26日 法制晚报)
计生委的回复意见显然有些让人失望。失独者代表表示,他们会对此答复提起行政复议,继续推动保障制度建立。笔者也认为,当前,确有必要建立失独家庭保障制度。
其一,失独家庭数量庞大,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早在2012年,就有报道称,我国失独家庭超百万。当时,就有学者分析指出,实际数字可能已达1500万。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不能不考虑这一巨大群体的利益诉求。
其二,建立失独家庭保障制度,是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不可否认,目前之所以有如此大规模的失独家庭,这与我国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分不开的。负责任的政府,应当对人民负责,尤其是对那些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自我牺牲的群体负责。
其三,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为借口。一味提扶助,表现的是政府的良知,但不是责任。提保障制度,体现的才是政府责任。没有法律依据或是事实,但这并不影响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因为法律是可以建立完善的,只要我们不把法律空白作为推脱的借口就好。
对失独家庭问题的解决,应从扶助关怀走到国家制度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