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4孝”行动标准华而不实 有的与现代法治以及权利理念相悖
(2012-08-15 0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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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4孝”行动标准华而不实现代法治以权利理念相悖杂谈 |
新“24孝”标准华而不实
重庆社会科学院
2012年8月14日新京报报道,新“24孝”行动标准出炉。仔细阅之,该行动标准华而不实,有的甚至与现代法治以及权利理念相悖。
第一,这个行动标准的制定、出台过程,本身就不“孝”:不尊重全国人民,对国人不“孝”。请问,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办、全国老龄办、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你们共同发布该行动标准之前公开征求过国人的意见了吗?
第二,一些所谓的行动标准是你们这些人坐在现代化的办公室里腻想出来的,根本没有考虑到我国广大贫困地区的落后现状。比如,“3、为父母举办生日宴会”、“6、父母的零花钱不能少”、“9、教父母学会上网”、“16、为父母购买合适的保险”等条款,对我国许多地区来说都是不现实的。
第三,有的甚至与现代法治以及人权理念相悖。比如,“14、支持单身父母再婚”,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现代国家包括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对他人的婚姻包括自己单身父(母)的婚姻不得干涉,而不是支持或不支持。
第四,新的时代有多少“孝”,是社会和历史的自然选择,不能由某些机构来拼凑所谓的新“24孝”。
建议,该新“24孝”行动标准作为一个讨论稿,在媒体公布后要经过国人的充分讨论,成熟一条宣传一条。切记强行推广,不要玩弄善良,社会伤不起。
附录:
新“24孝”行动标准
1、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
2、节假日尽量与父母共度
3、为父母举办生日宴会
4、亲自给父母做饭
5、每周给父母打个电话
6、父母的零花钱不能少
7、为父母建立“关爱卡”
8、仔细聆听父母的往事
9、教父母学会上网
10、经常为父母拍照
11、对父母的爱要说出口
12、打开父母的心结
13、支持父母的业余爱好
14、支持单身父母再婚
15、定期带父母做体检
16、为父母购买合适的保险
17、常跟父母做交心的沟通
18、带父母一起出席重要的活动
19、带父母参观你工作的地方
20、带父母去旅行或故地重游
21、和父母一起锻炼身体
22、适当参与父母的活动
23、陪父母拜访他们的老朋友
24、陪父母看一场老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