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第5次捐精猝死是谁的错?关键是确认死因
(2012-06-20 19: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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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第5次捐精猝死是谁的错?关键是确认死因
华中科技大学在读医学博士郑刚2011年2月12日,郑刚走进隶属华中科技大学的湖北省人类精子库捐精,“在取精室意外发生猝死”。 6月19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郑刚父亲郑金龙作为被告状告华中科技大学。
事件过程
郑刚,1977年出生,曾是郑家的骄傲。从三峡大学毕业后,在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7年,被晋升为“心脑外科主治医师”。2008年,郑刚自费到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外科学硕士,2010年3月15日硕士毕业,然后继续在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11年2月12日上午11时,当他走进湖北省人类精子库第5次捐精时,身体出现异常,在送医途中死亡。从走进省人类精子库到死亡,前后只有一个多小时。儿子去世后,郑金龙曾多次要求尸检,但是均遭拒绝。对于郑金龙索赔400多万的诉讼请求,被告方代理律师只有简短的两句话,一是郑刚系自愿捐精,与校方毫无关系;二是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郑刚妻子吴某也在华中科技大学读博士,两人没有生育儿女。“郑刚出事后,校方与郑妻谈了4个小时,然后让郑刚的父亲签字同意火化。在吴某同意火化后,校方称如果郑父不签字同样可以火化。无奈,郑父只得签字同意火化。”王桂荣说。这一说法得到郑金龙的证实。盖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公章的协议书,是校方与郑刚父母及郑妻吴某签的,日期是郑刚死亡的第二天。协议书称,“郑刚系自愿捐精,在取精室意外发生猝死”,校方“出于人道主义”支付各种费用8.8万元,同时减免吴某在读研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2万元。王桂荣说,协议第五条还约定校方考虑解决吴某的工作问题。郑金龙说,农村一头黄牛也要卖个10万。一个博士命只值8.8万元?还不如一头牛?
是否是捐精导致死亡?
郑金龙称,儿子健壮如牛,捐精前曾经过体检。是不是在捐精过程中出现问题?否则怎么可能死亡呢?
郑刚的导师林教授说,他在国外工作多年,捐精在国外已有百年历史,没见过一例捐精而死人的报道;在中国,捐精机构22家,此前也无一人死亡;郑刚身体很好,跟他三年,从来没生过病。郑金龙的话,也得到了郑刚在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同事的证实。一份盖有“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公章及9名前同事签名的《证明》称,郑刚在该院工作期间,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史。郑刚春节回老河口时,该院为了表示感谢,还对郑刚进行脑、心、肝、肾等免费体检,结果都很正常。没想到10天后,郑刚就猝死在校内,他们认为不可思议。
宣传单讲适时的排精,不仅对身体没有伤害,而且有利身体健康
郑金龙向法院提交的一份证据是《湖北省人类精子库》的宣传册。宣传册称,湖北省人类精子库,是经批准的省内唯一的一家人类精子库,隶属华中科技大学,位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内。捐精是“社会公益事业”,“欢迎广大同学前来湖北省人类精子库捐精”。宣传册特别强调,适时的排精,不仅对身体没有伤害,而且有利身体健康。郑金龙说,儿子捐精前,已做过体检,证明身体健康,不然不会让他第五次捐精。目前志愿者捐精一次有200—300元补贴,完成捐精全部过程有补贴3000—4000元。
希望学校能给出一个合理的死亡说法,或者说是证据
在经过体检正常,损精又是绝对安全的情况下,如此强壮的一个人,怎么会猝死。这样的说法,让全社会都很难相信。正如一些网友所说,那么多在墙上射精的人都没死,因为捐精而死可能性很小,又不是一下立马捐5次,可能有其他疾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