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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长辈对地铁扇掴警察的女律师的劝告

(2012-04-25 03:14:16)
标签:

地铁

扇掴警察

女律师

劝告

教育

一个长辈对地铁扇掴警察的女律师的劝告

 

社会科学院  丁新正

 

孩子:

不要再闹腾了,越闹腾越对你本人的名声有损,对本来社会形象就不佳的中国律师的形象有损。

我也是学法学的,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多年,虽然才疏学浅,但也略知你行为不妥,也知道在北京生活工作压力大,也非常理解你。

作为一个中年人,一个长辈,建议咱从这件事当中汲取教训,在网络扁平化时代,以后在公共场所要特别注意行为方式。不要再在这件事上闹腾了,就让他过去吧,即使受点委屈也不算什么。

谨祝你不断成熟,不断进步。

最后,如果你愿意,请你浏览一下网友对你《于地铁“掌掴”警察一事的自省及澄清》一文的反驳。文字附后,见附录。

                             一个长辈 

附录

你好意思说你这是自省?想控诉就直接说嘛。

第一条:商户谣言你也信,地铁的规定你就不信了?

第二条:这是一个律师应该有的观点?按照你那么说,没有什么不能带到地铁上去了?反正都能伤人吗,都不用关了。

第三条:座位底下是空的.你就可以塞啦?大家都带点东西上去塞一塞好不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不懂么?原来每天做地铁的人都是VIP,都可以有特权啊,我还年年都交税呢.给我一次杀人越货的特权好不好啊?

第四条:你也知道你是强行上车的啊????不是什么都不懂嘛.后面发生什么谁的原因?

你的所谓龙胎,所谓脚伤,还真的从外表上看不出来哦。警察不是神仙,拜托你下次挺个大肚子。警察估计不敢强行拖你了,你可以再次强行带自行车上地铁了,人之贱则无敌嘛。

第五条:说的好,正常拍照取证你居然可以以脸上有斑来不配合,你很有骄娇二气哦,你好公主哦。

第六条:你有律师证,为什么你没有律师应该有的理性呢,好奇怪证件是怎么来的.看来应试教育害死人还真的不错啊。

第七条:辱骂你了吗?我感觉是围观群众仗义执言啊。

第八条:,原来可以"刑讯逼供的事听太多就拒绝进入警务室".以后大家可以用这个理由来拒绝进入警务室了。受教了,律师确实不一样,真有智慧!!!!!

第九条:一部分说的是对的.不过你缺失的不是点头哈腰的能力,再想想你缺的是什么吧..

第十条:说的很对啊,自作自受而已。

第十一条:你给首都人民丢脸了,看吧,围观群众都看不下去了。

第十二条:你辞职,你面试,你节省打的费,还真不能成为你违反规定的原因,如果人人都很你这样找理由,谁都能找的出来好几条来带各种物品上地铁了。要不,我带包鞭炮怎么样?

另外,基于你想澄清的的八条,就不想一条一条的回了.整理如下:

打不到车,挤不上公交的所谓不是高峰期,比较难理解。

就算不是高峰期,规定就是规定,除非规定改了是高峰期不可以带,否则就是不能带自行车上地铁。

没掌掴警察?围观群众又说谎了?我看视频里说谎的围观群众好像年纪还蛮大的。不知道他有什么理由说谎。围观群众还真是难做啊。不说话吧,说你冷漠,说话吧,就诬赖你说谎了。

手臂和腿上的淤青,我没看到相关凭据,暂时不做评论,建议你下次当场取证啊,过了几天就说不清了.律师更应该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不是么?

关于淤青。个人体质不一样.有些人还真的就是一抓就是一块青的.你说你强行进入地铁以后,警察强行帮你拉下来,以及你的摔倒,确实你可能造成淤青的,不过怎么证明你被几个警察按着打呢,人证有吗.你打警察的人证可是有哦?

最后,带自行车上地铁为什么不好?车上可能会有油渍,污染别人衣物,车子有棱角,稍微拥挤的时候可能会伤害到其他人.所以地铁规定不能带自行车,不是没有道理的.你真想带,拿个包装包好啊.法律不外乎人情.自己不会找办法.带着自行车强行上地铁,你是孤胆英雄还是读书读傻了?

地铁不允许行乞而有人行乞,是监管不力,却不是你可以违反规定的理由,按照你这个逻辑,杀人要偿命,也有破不了的案子嘛,那你是不是也要去杀个人玩玩啊.不要像这次一样被抓到哦...你真的是律师?这是你的逻辑思维能力?我只能说,佩服,最后再鄙视一下中国的教育。

只能说你作为一个律师还是不太懂得行政相关法律规定,是律师估计也没出实习期!是你的业务水平太低害了你!

重要公共交通场所不是超市,警察有权管你的!

作为一个女人,是你的虚荣心害了你。不要以为警察只可以管普通市民,律师也不应有特权的!真有水平的律师这种场合不会嚣张的,不要认为你律师就可以横冲直撞的平淌,在北京副处级基本都不叫干部。你那意思是让警察对你点头哈腰才能找到律师的存在感?

只能说你太轴了,一根筋的只想到你个人合适,没顾忌公共秩序!

你满帖的诉苦、说自己有多辛苦;辛苦可以同情,但嚣张却应当鄙视!

既然你是个律师,你应当知道,警察对你照相是有合法依据的,就这样你还颠倒黑白呢,如果没图没真相,你还不得说警察轮奸了你啊?

从你的作为看,很不像是律师,但我相信你还是真有C本的。以你目前对法律基本常识的理解,谁要是你的当事人而委托了你,他可算是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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