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之人的可恨之处

上午,阳光明媚,步行上班。走到新世纪广场西口,看到穿制服的跟摆摊儿的起了冲突。唉,按照思维的惯性,以为又是城管在作孽,在抢夺小贩的生存资料呢。
走近一看,原来是中北的保安跟一个卖唱的起争执。卖唱的是个20来岁的女孩,农村的扮相,在跟保安嚷叫:你有病啊。保安则在搬着她的音箱,然后掀翻女孩铺开的东西。人群很快围观过来了,保安见状,气汹汹地走开了。
这时,我发现,原来姑娘家里爸爸出了车祸,母亲得了大病,她被迫“放下尊严”来卖唱呢。这种事情见多了,不知道是真是假。
可是,新世纪广场西口的人行路,本来也就三米来宽,这个姑娘把自己的“求救信”铺开之后,就占了一米半。围观的人群一堵,顿时马路梗塞了。很多骑车的人在叫喊,让开让开,车来了。而那个卖唱的姑娘依然无动于衷,在整理着自己的东西。我内心感慨了一声,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我挤进去,对那个姑娘说:你看看你,这么窄的马路,都被你堵死了,你怎么不找个宽敞的地方,你再困难,你把别人的生活给影响了,谁可怜你?有钱也不捐给你。
姑娘埋头,不理我。我说罢,转身离开了。回头看,马路依然被挤成疙瘩,围观着一群无动于衷的看客。不知道那个姑娘的苦难是真是假,即使有困难,我也不给她捐款。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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