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澎湃新闻记者提问时说,今年两会前夕,澎湃新闻和今日头条就民生密切相关问题进行了网上投票。到目前,已经有2131万网友投给了“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问总理国家怎么解决这一问题。
总理询问众多问题中70年产权续期问题排在第几。当得到第一回答时,总理明确表示,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
笔者注意到国土部2016年12月23日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针对温州当地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办理相关手续”。就在2017年两会期间的3月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走过“部长通道”时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说,去年底,为妥善解决在续期法律安排作出前,少数地方遇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协商后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但是,有恒产者有恒心。在全国房价离谱畸高情况下,购房是百姓的大额支付甚至倾其一生财力以及几代人血汗钱置业买房。结果买一套不是永久产权而是仅有70年产权住房,根本谈不上“恒产”,也就谈不上“恒心”,而是一颗忐忑不安之心。这就是占据两千多万网友所提问题第一位的原因。
虽然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了“两不一正常”的续期政策,但毕竟根据的是一个临时性的复函文件,而不是通过正规法律程序的立法法规。可以说,百姓的忐忑之心仅仅得到一时安慰,仍没有达到“恒产恒心”之境地,没有彻底消除百姓顾虑。
对此,总理明确表示,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两会部长通道也明确表示,国土部正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他表示:“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可以预见,住宅用地70年产权续期的法律保障问题有望快速推进。
一个土地70年期限问题不仅对百姓利益带来纷扰,而且也制约着政府一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与实施。比如,房产税以及遗产税出台与征收已经排上日程。但这两个税收政策的征收对象是私有产权。对只有70年使用权的住宅用地征收房产税与遗产税,在法理上值得商榷。
笔者认为,对于住宅用地70年产权续期的法律安排一定要吸取确定70年时间给后来带来这么多后遗症的深刻教训。法律安排要有前瞻性,要一步到位,不留后遗症。
笔者建议土地问题应从根本大法的宪法上解决70年使用权问题。一步到位的话,对《宪法》进行修改,直接规定公民住宅用地性质为私有产权,彻底解决了70年的问题。逐步到位的话,对《宪法》进行修改,明确公民住宅用地拥有永久使用权。当然,最起码要对《物权法》进行修改,明确住宅用地70年到期续期不附加任何条件,包括不收取任何费用。
总之,要尽快彻底解决住宅用地70年到期续期问题,消除百姓的后顾之忧,给百姓安身立命的财产吃一颗定心丸,实现“有恒产才有恒心”的安居乐业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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