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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知晓的经济学常识#
林肯的名言!亚伯拉罕-林肯曾经说过,政府应当“为人们做那些他们想做,但仅凭个人力量又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情”。控制污染合乎这一标准,因为市场机制无法对污染者进行适当的限制。厂商们既不会自愿地减少有毒化学物质的排放,也不会改变将有毒的废物倒入垃圾场的行为。控制污染一向被认为是政府的合法职能。
再重复一下,在许多场合,我们发现当一种行为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时候,该行为的结果是最有效率的。
成本——收益分析说明了为什么“无风险”或“零排放”政策通常是很浪费的。将污染物降到零排放通常会使控制成本上升到一个天文数字,而减少最后几克的污染物所带来的边际收益缺少得可怜。并且在有些情况下,要达到持续零排放几乎是不可能的。按照零风险原则,计算机工业应当关闭,所有的汽车交通也应当被禁止。现实中通常的情况是,经济效率要求达成一个折中方案,即产业的额外产出的价值正好同额外污染的损失均衡。
没有管制的市场经济会产生一定水平的污染(或其他外部性),在这个水平上,控污的私人边际收益等于私人边际成本。效率要求控污的社会边际收益等于其社会边际成本。在一个没有管制的经济中,会产生过少的控污行为和过多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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