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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知晓的经济学常识#
政府很早就意识到需要对创造性活动给予特别的支持,因为,诸如发明等信息生产的价值会由于被模仿而大大降低。美国宪法国会“为了促进科学和艺术的进步,应当确保作者和发明者在有限的时间内对其产品和发现享有独占权。”政府还设置了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制定了许多具体的法规,用以保护专利、版权、商业秘密以及最近的电子传媒等。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保护所有者的资源,以免他人在不对所有者或最初发明者进行补偿的情况下进行复制和使用。
知识产权最早的形式之一是专利(patent),即由政府授权在有限的时间内,目前是20年,排他地(有效地,有限垄断地)使用一项“新颖”、并非很起眼但很有用”的发明成果。版权法则可以提供法律保护,禁止对各种文字音像媒体(如教科书、音乐、视频、软件、艺术和信息品等)的原创作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复制和利用。
为什么政府要鼓励垄断呢?专利和版权在图书、音乐和思想领域创造了知识产权。通过创造知识产权,政府可以鼓励艺术家和发明家将时间、精力和金钱投入到创造活动中。换句话说,通过允许对知识产权的垄断,政府可以提高发明的可划拨程度,从而激发人们去开发有用的产品,著书立说、填词谱曲,以及开发电脑软件。但是,专利保护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公开,保护期结束后,就应该对发明的技术性细节进行披露,以鼓励进一步的模仿和创造。成功地使用专利权的案例包括扎棉机、电话、施乐静电复印机和许多有利润的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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