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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知晓的经济学常识#
反托拉斯法与效率!在过去的30年里,对于反垄断和相应的法规,经济上和法律上的理解都经历了巨大的转变。经济法规和反托拉斯法日益着眼于提高经济效率的目标,而不是因为企业本身规模庞大或是利润丰厚,就对其进行打击。
对反托拉斯政策的态度发生转变的原因何在?首先,经济学家发现,集中度高的行业有时会有出色的表现。也就是说,尽管静态地看,集中度高的行业的效率较低。然而动态地看,这些行业却具有较高的效率,并且其动态的高效率要远远超过静态的低效率。考虑英特尔、微软和波音公司,它们拥有可观的市场份额,但是他们仍保持高度的创新性,并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推动反托拉斯及相关法规的新方式产生的第二股力量,源自对竞争本质的新认识。对于经验证据和观察结果的思考,使得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即便在寡头垄断市场,只要严格地禁止勾结,激烈的竞争也会随之迅速地形成。事实上,正如曾担任法学教授,现任联邦法官的理查德-波斯纳所说:
根据这种观点,发托拉斯法唯一合理的目的在于,以一种简单的禁令来代替现有法规,这种禁令能够抵制那些明确或默许的不合理限制竞争的协定。
关于反托拉斯的积极性衰退的最后一个原因是:在集中度高的行业中已呈现日益深入的全球化趋势。随着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在美国经济中占得一席之地,它们都倾向于进行激烈的竞争以争夺市场份额,而这常常会扰乱原本的销售模式和定价规则,举例来说,随着日本汽车制造商在美国的汽车销量增加,美国三大汽车公司相安共存的局面已经逐渐土崩瓦解。许多经济学家都认为,就强化市场纪律而言,来自外国竞争的威胁,要远胜过反托拉斯法这一工具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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