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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知晓的经济学常识# 关于最低工资的争论。最低工资规定的是雇佣者向受雇工人支付报酬的下限。美国联邦最低工资始于1938年。当时,政府要求某些企业支付给某些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每小时25美分。到1947年,最低工资相当于制造业工人平均工资水平的65%。最近大多数法律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在2009年,最低工资已被提高到每小时7.25美元。
即便是最著名的经济学家也难以就最低工资这一问题达成共识。例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里-贝克尔曾经直言:“提高最低工资相当于使人们失业。”另一位诺贝尔奖得主则反对说“我们相信联邦最低工资的适度提高并不会严重损害就业机会。”
连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们都难以达成共识,普通人又如何能说清楚这个问题呢?
许多研究表明,最低工资上升10%,只会使青少年就业量下降1%-3%。而对于成年人的影响更小。最近的一些研究认为成年人的就业效应接近于零,还有一些研究甚至认为就业会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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