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28”招远命案发生后的第七天。但是,案发现场一个小男孩对警察喊出的一句话至今仍很刺耳:“是我干的,与他们无关”。 据报道,这个男孩是张立冬的儿子,不满14岁。《齐鲁晚报》昨天报道说,有多名目击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愿意出庭作证。其中一位目击者说:“直到现在,我心里还是怀着愧疚。同时也很困惑,为什么连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的举动,都可以那么残忍。”《京华时报》6月1日的报道与这位目击者相印证:民警到达案发现场时,“受害人吴某脸朝下,躺在血泊中,一名50多岁的光头嫌疑人用脚踹受害人上半身,一个男孩拿着铝制空心拖把殴打受害人。”
教育的前提是了解。该男孩的言行,远远超出通常情况下人们对这个年龄的青少年的认知。从“是我干的,与他们无关”这句话里,也许可以看到这个孩子意识和思维的某些侧面
,其中所包含的信息,对青少年教育来说,可能不无镜鉴意义。
面对这么一个血腥、暴力的场面,这个年龄的孩子一般都是害怕的;而该男孩参与围殴的主观态度很积极。值得追问的是,这种暴力积极性来自何处?是先天就有,还是后天培养?不满十四岁的孩子,应该已经读完小学,应该具备起码的分辨是非的意识和能力,知道“不能打人”。那么,教育的“正能量”从什么时候从他的意识中流失了?或者教育的“正能量”从未注入其内心,从未成为规范、制约其行为的一种潜意识,一种习惯?男孩的暴力行为,与张家墙上所写的“残杀、虐杀”有无关系?
“是我干的,与他们无关”,是一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的表示。这表明,他知道,他们这一伙人围殴他人的行为,被外部环境所不容,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警察的出现,让他感到某种压力。说明他对司法力量有一定认知,对他们这一伙人与外部环境的对立关系,也具有清晰的认知能力。他对警察的敌对态度,是特定场合里的应急反应?还是本来就有?如果他接受过最基本的法治教育;那么现实社会中的司法实践是否也对他产生了影响?“是我干的”这句话表明,他主动、明确地站在了与法治对立的立场上,这种对立是如何形成的?
张立冬等人的暴力行为,在警察赶到后并未停止,但是,“是我干的,与他们无关”,试图改变警察对事态的认知。在参与殴打受害人致死的6个人当中,他是年龄最小的——因为年龄原因,他的暴力行为可以免于刑法追究——但是,他是唯一表现出为其他参与者担责的人,这种积极、主动、进取的态度,是因无知而无畏,还是心智成熟、意志力强大的表现?以往,我们常常是从“早恋”等软性行为中感叹少年儿童的早熟,这个暴力男孩的出现,难道是要纠正我们儿童认知上的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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