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旗下的《新法制报》昨天报道说,因为市里一位领导说了一句“这个挡住视线了,不好看”,新建县望城镇青西村村民程业进在四亩多山地上培育的几千株樟树被连夜砍光。
报道从头到尾,没有说“市里一位领导”是哪一位领导;外地人连这个“市”是哪个市也不清楚。上网查了一下,新建县是南昌市下辖的四县五区之一,县域紧邻南昌市区西面,在南昌市绕城公路之内,估计这位领导应该是南昌市里的一位领导,但“市里一位领导”的表述还是含混了些,“市里一位领导”,可以是市一级领导,也可以是市里某部门领导。
没有姓名,没有职务,只有“市里一位领导”;这位领导只是说了一句“这个挡住视线了,不好看”;并没有下达指示说应该采取什么措施,镇政府、村委会就紧急行动起来,不顾村民不同意砍树、赔偿,就找来资产评估公司,单方面对樟树进行评估,并以此为依据给予赔偿。
现在,这几千株被砍樟树的所有人程业进已经将此事投诉到当地森林公安,森林公安已展开调查。报道说,新建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熊俊称,他不了解此事,并电话咨询了相关领导,都说不清楚。这位“相关领导”,是不是就是市里的那位领导?如果是,而且他表明不清楚此事,全部责任就落在镇政府、村委会头上了,他们会不会感到憋屈呢?
如果“市里一位领导”知道了这件事,会怎么想?是觉得底下的干部对领导指示精神领会快、落实快?还是觉得他们多事,见风就是雨,给领导惹麻烦?
也许市里这位领导说“这个挡住视线了,不好看”,只是随口说说,表达当时的感觉而已,并没有要村镇干部采取果断措施的意思。但是,领会、落实领导意思,比依法行政还重要,是很多干部的不二法则。在多数情况下,落实领导的指示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往往不用承担什么后果;因依法办事而得罪领导,后果要严重得多。
所以,领导在下级面前说话要谨慎,充分享受在下级面前轻松说话的自由,现在还不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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