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一位同事跟我开玩笑:你为啥不写陈光标吃剩饭的评论,不然你住别墅了。我当时说,我看到“吃剩饭”几个字就不舒服,说不出赞扬的话来。今天又想到了这个问题,觉得有几句话要对标哥说。
我对标哥最初的敬意,缘自汶川地震。他率领120名员工和60台大型机械,赶往地震灾区,几乎与救援的部队同时抵达——善举加壮举,标哥达到了真善美的高度统一,这是慈善家的最高境界。可能是爱之深而责之切,我对标哥用“吃剩饭倡节约”这个做法有很大的保留。
估计没有人能够否认,从生理上讲,“吃剩饭”是一件很难接受的事情。这样的事情通过新闻报道诉诸公众视觉,让广大的人群产生不适感,这个效果,标哥不会想不到,或者这正是他想要的效果。我相信标哥也是有正常的心理反应和生理反应的。他自己愿意克服这种不适感,我们不能干涉,但是,他把通过公众行为这种不适感传递给他人,很难说这是慈善的。当然不能因为生理上的不适感否定他所倡导的节约,但是反过来,节约这个良好目的,也不能把一件令人不适的事情变成一件美好的事情。
前年9月,标哥在贵州举行过一场他的个人演唱会,来现场听他唱歌的当地农民可以获赠一头羊。有人指责标哥作秀,而我觉得这样的慈善秀是可以接受的,虽然标哥的歌声不可能像歌手那样悦耳,但也跟所有不善唱歌的人一样,没有美感,但也没有突破人们的正常的审美底线,属可以接受之列。这也是我写文章挺他的原因。慈善,最好是真善美三者的统一,真、善而不美也可以,但不能过于丑。吃剩饭,从审美来说,就太刺激,令人太不能接受了。这也是很多指责标哥的原因。他们并不是反对节约,而是不能接受这方式。
有些人不能接受“吃剩饭”秀慈善,言词过激,甚至谩骂,这也是不应该的。你反感标哥给人“吃剩饭”,用谩骂来对待标哥,也是一种“吃剩饭”。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一种行为准则,是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的原则。其实这还不够,如果加上一个“己所欲,亦勿施于人”,行为准则可能会更完整。各种行为准则的总和,就是文化。人与人之间是有权利界限的,个人自由,应以不妨碍不影响他人为限。但是,许多公众事件都显示这种准则的匮乏。应该说,我们目前的文化常常是混乱的,无序的、美丑不分的。
时代造就了标哥,标哥也在影响着时代。标哥拥有极高的知名度,也有巨大的行动能力和影响力,他的每一个公共行为,通过媒体宣传影响社会,塑造着社会,给这个时代留下了自己的印记,他自己也成为时代的一部分;他与这个社会、这个时代已经密不可分。标哥是否应该从这个高度来看待自己的行为,是否该考虑如何善用、慎用自己的影响力?除了具体的慈善目标,如节约、环保等,是否还应该考量自己在文化上的影响?如果标哥在这方面能有所提升,有所超越,对他本人、对社会,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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