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体奥运与裸体哲学
(2012-08-17 18:21:25)
中山大学教授翟振明有关允许“裸体奥运”的提议发表后,遭到广泛的反对,当然也免不了一些难听话。昨天,翟振明接受网易新闻的访谈,对此事有进一步的解释和阐述。翟振明说,他订阅的一个网站发起一个英文征文活动,向读者征求关于奥运会的“最勇敢,最出格但又有道理”的想法,于是有了允许运动员裸体参赛的提议。
读了翟教授和反对者的一些意见,觉得双方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勇敢、出格有余,而道理不够。关于所谓的”裸体奥运“,翟教授的核心观点是“有人愿意裸体,你不能禁止他”;即“允许裸体”,因为现在奥运会或其他体育比赛都是禁止裸体的,甚至有观众裸奔也马上就被制止了。但是,一些网友要求翟教授以及翟教授的家人“带头裸体”,这显然是将翟教授的观点理解为“提倡裸体(参赛)”,“提倡”和“允许”不是一回事。
翟教授“允许裸体”的观点是否合理,可以讨论,也可以反对,但是,与之相反的观点应该是“不能允许裸体(参赛),或者是”就应该禁止裸体(参赛)”。“提倡”和“允许”不是一回事,争论问题,应该针对对方的观点,要保持概念的同一性,即针对同一个问题展开讨论,否则就是转移论题。
那么翟教授呢?翟教授是教哲学的,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搞理念的”。但是,“允许裸体(参赛)”却不单纯是理念问题。翟教授说:“古希腊人认为,人的身体(包括性器官)是神赐予的,运动要展示的就是人之形态和力量之美。因而强制要求运动员对身体进行任何的掩盖是与奥运会的初衷相冲突的。”翟教授忘记、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古代奥运会是古希腊单一文明范围内的事情,而现在的奥运会是跨文明、文化,多民族共同参与的,各个国家、民族的宗教、风俗不同,在裸体问题上,文化(理念)差异更是巨大。这次伦敦奥运会上,有的国家第一次派女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比赛,虽然穿着长袖上衣、长裤,还包着头巾,但跟过去相比,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转变了。这是不同文明互相影响、互相妥协——在影响中妥协,同时在妥协中影响——的结果,而这种影响只能是长期的潜移默化的渐进的过程。如果国际奥委会采纳翟教授的主张,下一届奥运会在巴西举行时允许运动员裸体参赛,就等于叫一部分国家不要来参加比赛;而且很可能会带来更严重的国际对立、撕裂、纷争,最终反过来可能殃及奥运会的存在和发展——相信这不是翟教授“允许裸体(参赛)”的初衷。
运动员还没有裸体,哲学已经裸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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