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戒烟”别忘社会“老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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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7号公布的针对委内所有干部职工的戒烟新规,该规定已开始实施。(2月8日《新京报》)
全委上下,近千名干部职工,老老小小的“烟枪”应该不少。作为禁烟的领头责任部门,国家卫计委实行“有奖戒烟”,既向社会表明了态度,也为大家作出了榜样,决心很大,力度不小。
但是,国家卫计委此举也有明显的漏洞。首先,抽烟被奖励,而那些从不抽烟者却只能“望奖兴叹“,显然不公平。由于有奖励的刺激,那些原本不抽烟者会不会也抽起烟来,为的就是得到那份不菲的奖励?其次,卫计委政策中只对烟民停抽一年给予奖励,却并未见对仍然未戒的有处罚措施,只奖不罚,也不合理。合理做法是,给一年缓冲期,一年停抽给予奖励,二年仍抽就要受到处罚;三是出台政策奖励自家员工,哪怕是全委上下不再“冒烟”,也只算清扫了自家“门前雪”,国家和社会还有更多的“瓦上霜”需要清理,让那些分布在各级各行特别是社会上的“老烟枪”戒烟,往往难度最大,建议将卫计委“有奖戒烟”扩大化,对社会上戒烟人员也进行奖励,只是奖励资金由单位自行解决或由地方财政弥补。于此同时,领导戒烟的有关责任部门还要形成合力,加强引领,不能让卫计委唱“独角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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