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的“九不准”只是“老陈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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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传龙
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6日发布了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12月27日新华网)
细看“九不准”,发现并非新政,都是一些“老陈货”,如不准开单提成、不准收受红包、不准违规收费,哪一项在以前没有被禁止过?早在2004年,国家卫生部即出台过《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里面提到的“八不准”行业纪律,和如今的“九不准”规定大都类似。
老话重提,本意在于强调,以示重视。但是,当人们对“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等词已经耳熟能详的时候,再提“九不准”,恐怕起不到想像中的作用和效应,而且这种不接地气的制度和思路,也是一种资源浪费。长此以往,这种随意性的政策和治理思路,不但直接占用了珍贵和有限的公共政策资源,而且也间接损害了行政管理部门在公众心目中的权威,极容易助长医疗部门和医生个体产生“抗药性”。“九不准”出台之外,医生回扣照拿、红包照收,将是莫大的讽刺。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关键要解决过度医疗、药价虚高、行风服务等问题,只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及相关部门能把已经出台的政策和禁令落到实处,加强监督,对违反规定者处罚到位,医疗行业的风气将会有根本好转,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就不难解决。但是,现实中,对医疗行业暴露或是隐藏着的问题视而不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监督不严,处罚不力,很少看到医生收受红包被处罚。如果只寄望通过再出“新政”,而不从根本上治理医疗行业的乱象,只怕“九不准”又会沦为吓唬人的纸上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