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基尼”是道什么菜?
标签:
杂谈 |
叶传龙
长沙邹女士带着16岁的儿子,去人民路与车站南路交会处的融圣国际一家名为“金香鲍”海鲜主题印象自助餐厅吃饭,没想到服务员一改往日制服着装,全部穿上了比基尼,饭没吃到一半,邹女士气愤地拉着儿子买单走人,称“这样的餐厅太伤风败俗了。”(4月14日《长沙晚报》)
餐饮消费低迷,便以女性的暴露着装为卖点,这家餐馆脑筋活络,与时俱进,堪称餐饮界的一朵奇葩,与此行为类似的还有拿美女身体做文章的“美体盛”,每次“盛女”出场,总能引来一阵喧嚣。
不以思想前卫与否论,比基尼本来只是一款泳装,餐馆不是游泳场,在那样场合穿着比基尼,是搭错了装,显得不伦不类,还容易使服务员受到烫伤、揩油之类的伤害和骚扰。餐饮商家却不顾行业规则,将其经营成一道“招牌菜”,无非是看中其眼球价值。这种只看关注度、不看美誉度的不择手段式的蹭眼球,其本质是一种不顾社会道德底线的“逐臭”行为,终将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受到舆论谴责。
比基尼成为一道菜,说明食客中还是有人喜好这一口。可是,食客并非都是“色客”,还有厌恶以露为美的妇女和儿童,此举引发的视觉污染,对他们则是一种伤害。而且,不把功夫下在餐饮质量上,只顾自降品位,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只能带来一时的“繁荣”,绝不会实现长久的生意兴隆。而强制要求服务员穿着比基尼,侵犯了服务员的人格尊严,违反了劳动法规,半数服务员无奈辞职就是一封举报信,当地劳动监察和工商管理部门应该深入查下去,立即叫停纠正这种恶俗的炒作。否则,某一天,食客相聚,说“我们去吃比基尼”,岂不令社会文明蒙羞?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