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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媳变夫妻违背了“第22条婚规”

(2013-03-25 08:06:00)
标签:

杂谈

 

http://house.tt0760.com/uploadfile/2013/0315/20130315100311884.jpg

叶传龙

 

最近,宁波高新区上王村出了件奇事,公公为了拆迁,竟和儿媳结婚,想以夫妻名义把媳妇、孙女的户籍迁移到村里,从而多分钱。当他们的户口申请材料被退回以后,这对“夫妻”将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告上了法院。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3月22日《现代金报》)

 

公媳冒天下之大不韪结成夫妻,不过是为了能得到村里的分红提成和拆迁补偿。据称两者加起来,有一百万之多,这也让人唏嘘金钱的魔力之大。

 

现实中,为了一己私利,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不乏其人,频频出现的假离婚、假结婚,已成为社会不堪入目的丑陋一景。对此,政策制订者当然需要反思,通过完善政策,避免“笑着离婚”或“被逼结婚”。如果没有漏洞,这些人也就无从“钻”起,而政策和法律一旦被人钻了空子,在执行中就体现不出公平,最后只有老实人吃亏。长此下去,也助长了那些投机取巧者,败坏了社会风气。

 

在这一案例中,公媳变夫妻虽然没有违反《婚姻法》的规定,但违背了公序良俗,丧失了伦理纲常,而公公与儿媳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钻空子得补偿,可能构成诈骗。此外,公公虽与儿媳领证结婚,还与前妻同居生活在一起,又涉嫌重婚。所以,当地公安部门退回他们的户籍申请材料并无不妥,法院驳回他们的诉讼请求,也是正确的判决。当地村民公媳变成夫妻也很关注,有人主动到法院做笔录,有人自觉到庭审现场来旁听。所以,这个案件判得好,能止住类似恶俗的事情再度发生,判得不好,还会有人效仿跟进。这次,江东法院没有给这对“鸳鸯”面子,作出了公正判决,也让关心此事的村民松了一口气。笔者认为,对这种不顾廉耻和伦理的公媳“鸳鸯”,法律就应该果断出手,毫不留情地给予“棒打”,绝不让他们有便宜可沾。

 

最近,由赵本山、宋小宝、扬子、黄圣依联决主演的电视剧《第22条婚规》正在多家卫视热播,剧中夫妻俩人为了达成各自的目的,立下假结婚协议。最终,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再看这对公媳夫妻,又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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