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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不出警的N个猜想

(2012-02-29 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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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消防队肩负着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特定救援救灾的神圣使命。然而,安徽省亳州市消防支队谯城区消防大队却在一起火灾中成了摆设,最终导致受灾群众2万多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市民李静在救火时被烧伤,80多岁老人段东芝被活活烧死。(2月28日新华报业网)

  现实当中,我们看惯了消防队员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亮剑”精神,消防群众中也是英雄辈出,群星闪烁。而谯城消防面对无数次火警求救却无动于衷,不出警救援,导致老人被活活烧死的惨剧发生,如此极端事件,引得人们极大愤慨。

  是什么原因导致当地消防按兵不动?在法院审理时,消防部门给出的理由是“军事秘密”,但一语“秘密”,仍难挡住人们的猜想——

  一是火灾报警电话失灵或是欠费。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110欠费、119停机……老百姓报警无门,职能部门漠视民生,让本已紧张的警民关系变得雪上加霜。

  二是当时正在开会或是迎接上级检查。一些部门把开会学习当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人命关天的消防救援此时也变得次要。

  三是有更特别的重要警务需要处置。火警繁多,警力有限,救援也分起轻重缓急。

  但是,翻开《消防法》,无论哪一种猜想,都不是接警不出的理由和借口。按照消防法,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否则,轻者渎职,重者违法。遇到火灾,向消防求援,也是公众的一项社会福利,虽然人们并不想享受这项福利,当火烧房上,人们还是期望街头能传来那熟悉的警笛声。拿着纳税人的钱,却龟缩于阵营之中,难道不觉得脸红,如果及时出警,老人的生命或可挽回,因自己失职而让老人丧生火海,是否会受到良心谴责?套用一句老话,叫做“消防不为民灭火,不如回家卖红薯”。当地消防要想挽回形象,改“过”自新,不妨把不出警的原因公开,别以“军事秘密”来吓唬和糊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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