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盛世,偏偏有些不够和谐的声音。阎老被“掌掴”的余音尚在,那边又出了王浩的“脚踹”,而早先在我们台湾省已经先声夺人地对陈水扁“踢屁股”。
对语言和词汇,我没有研究,属于“门外汉”。何谓“门外”?阎老以“清史专业”并“出过清史研究专著”以及“参加过国际学术研讨会”的权威身份非常有资格地给我们做了很精准的诠释,那就是“三崇门外”。虽则“门外”,却对语言颇有几分兴趣,尤其记者们考量再考量的用词,值得玩味。玩味而已,不是研究。有些想法说出来最多算做“刍议”。我谨慎地查了字典,所谓“刍议”就是“草野之人的议论”,嗯,很好,很恰当。
大概中国的词语很多带有感情色彩,同样的事情看其用词,就可以知道作者的态度。“三崇门”内的学者称其为“词语的感情色彩”。比如说两军交战,我方败退就叫“战略退守”,敌军就叫“落荒逃窜”;我方叫“英勇杀敌”,敌方就叫“疯狂反扑”;我方叫“宁死不屈”,敌方就叫“负隅反抗”;我方叫“意志坚定”,敌方就叫“执迷不悟”……如此种种,不一而足,颇值玩味。玩味而已,不是研究。
文学作品如此也就罢了,而新闻报道似乎应该以客观、公正为准绳,带不得感情色彩,否则很容易误导民众。这和讲历史的道理是一样的,如果带了感情色彩就容易失去公正。这个观点不是我的“刍议”,是毛佩琦先生的原话:“作为历史学家,应该冷静地对待历史。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爱好和感情,但历史学家应尽量少掺杂感情因素,每段历史,都只不过是研究的对象,个人的爱憎不作为评判历史的标准。”毛先生的学术经历我不太知道,大概应该在“三崇门”内,有着和阎老交流探讨的对等资格的吧。这话有道理,感情色彩是一种色彩,是透露在字里行间的感情流露。并不在乎有没有美化或丑化的具体言辞,所以在这方面特意强调“我没有说过”或者质问“书里有吗、哪一章、哪一页?”是没有太大反驳力度的。如果阎老真的像毛先生所言的,又何来被“掌掴”了呢?
“掌掴”这个词,很是文雅,这是记者的功劳。其实所谓掌掴就是“三崇门”外的人所熟知的“打耳光”。但为什么不直接用“打耳光”呢?我的“刍议”是,大概阎老是德高望重的学者,“打耳光”如此粗俗怎么可以乱用?在那记者看来,对阎老这样“三崇门”内有身份、有文化的人还是“掌掴”比较对等,所以大多媒体的表述都是“被掌掴脸部”。“脸部”也很文雅,我看更好的是用“面部”。
台湾省的陈水扁不是我们选举产生的,所以是非法的所谓的“总统”,他被人“踢屁股”就直接报道“踢屁股”,不必费心考量。“屁股”上了报章,很不雅观,但阿扁毕竟不是阎老,如果阎老被“踢屁股”,我们要说成是被“足蹴臀部”才当的;还有王浩的“脚踹保安”,踹就踹了,不就是个保安嘛,用词也是不必考究的。如果阎老被“脚踹”,那肯定是被“足蹴”。
无论怎么说,大家心里是明白的,即便说陈水扁被“足蹴臀部”,也只是字面看着高雅,实际还是被侮辱的行为。从这一点上看,阎老被“掌掴面部”与陈水扁被“足蹴臀部”是完全一样的。
然而毕竟还是不一样。我就发现,那位“踢屁股”的被判处4个月的徒刑,那个“掌掴脸部”的被判处15天拘留外加1000元罚款,而“脚踹保安”则被警方认定为“小摩擦”,领导和教练都说以帮助教育为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