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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

(2008-06-06 10: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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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

分类: 幽窗小语

算了一下,王安忆写这个小说的时候,刚过四十,是个敏感的年龄。之所以这么一说,是因为读完这书后,第一感觉竟是“世故”二字,像是要把一切看透似的。不但要把上海看透,把繁华看透,顺便也要把这人生看透了去,把红尘看透了去。且这看透又不是那出家人等大彻大悟的看透,而是掀开门帘打开窗户的看透,里面自然是空落落的,未免有点感时伤世的味道,这个我就不太喜欢。

 

当然,文字是极好的,单第一章从上海的弄堂写到王琦瑶的出场,就让我叹服,真真是刺绣的功夫,一针一线描出来的。年初也曾看过她的一些中篇,文字也是精炼老成,却还不似这般绵密。纵观全书,像是在描一个上海,一层一层填实,完了再绣个王琦瑶住在里面。只不过凡事都不是怎么想就能怎么实现,这工程是浩大了点,走样是难免的。三部分读来都很精致,除了第三部我不是很喜欢,前两部若单独来看,都可以是很好的中篇。但连起来就显得有些勉强了,同是一个王琦瑶,往上添了太多东西,显得有些撑不住,最后在我看来是有点草草收场的。凡事一到要收场了,工作起来就会有些心不在焉,或力不从心,大约也是在所难免。想来《红楼梦》那么好读,只怕也与这不收场有关系,那曹雪芹一写就是十多年,完全没有收尾的意思,才始终保持了最好的创作状态,把工作做得那么细那么巧。

 

这些都是闲话了,还是挑两个人说说。

 

王琦瑶

 

要说这王琦瑶,当然是学生时代的最好,美丽,聪明,带点小虚荣,也带点小心计,是乖巧伶俐和清新娇媚的混合,按书中的话说,是“可人心又可人意的”,与成熟以后的优雅、精致、从容相比,有着天然的优势,仿佛一块未经雕琢的玉,是人见人爱的,念念不忘的,程先生一辈子就栽在这里。她美丽,又不是那种闭月羞花倾国倾城的美丽,只是家常的美,美在一个自然上,是看上去让人舒服、让人留恋,越看越往心里去的美。她聪明,但不在人前表露,甚至一度是忍让的,聪明在一个得体上,做人做事都能就着当前的形势,走一步打量一步,是过日子的聪明。她的那点小虚荣和小心计也不用来炫耀或对付人,也是藏着的,说自私也可。十八岁她就懂得只能自己靠自己,自己怜惜自己,完全跳出了一般女孩子的思维,便显出有些另类,是独来独往的。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我当然也没见过,但似乎生活中还是确有其人,而且很多的。

 

二十岁的王琦瑶一晃就到了二十六七岁,中间是怎么过来的,我们无从知道,只知道在外婆家待了一段时间,这也是我不满意的地方。第二部分的日子过得特别快,拉拉家常,打打牌,好几年就过去了。这是王安忆写起来得心应手的部分,写得具体生动,想象的成分不多,都是实打实的日子,实打实的人心。这时的王琦瑶,也已经学会了独立生活,变得优雅成熟起来。这个王琦瑶,是有些苦衷的,这苦衷也不是多大的苦衷,却苦在心里,第一次在家请人吃饭,流下的眼泪便是这苦衷了。这是上海弄堂里的苦衷,虽不致将人压垮,到底使王琦瑶添了些寂寞感伤。理解了这一层苦衷,王琦瑶的所做所为,也就有点身不由己,顺理成章了。关锦鹏找来郑秀文,演的就主要是这样一个王琦瑶,我倒是觉得杨千嬅似乎更合适,想想而已。

 

程先生

 

程先生是小说中变化最小的一个人,他的人生似乎永远定格在二十八岁,往前也好,往后也好,都是二十八岁的模样:西装革履,整洁斯文,不紧不慢,一副绅士派头,典型的四十年代上海的文艺青年。程先生会修铁路,会照相,当然,还会做饭(小说中的几个上海男人都很会做饭,我就怀疑是不是上海的男人都会做饭?),热情真诚,很有风度,又体贴人,还带点罗曼蒂克,在任何年代,都是稀有品种。和王琦瑶一样,程先生也是独来独往的,淡泊世事的,只是看起来有些优柔寡断,有时也难免多愁善感,甚至有点婆婆妈妈,难过时还忍不住在人前掉眼泪。

 

程先生是喜欢王琦瑶的,这喜欢似乎可以享用一辈子,只要看见王琦瑶,他就兴奋,做什么都愿意,而且热情一直不减。但他喜欢的那个王琦瑶也许只在心里,不在现实,是那个学生时代的王琦瑶,一个审美标本。执著的程先生,愿意花一辈子的时间来远远的守住那个标本,而不愿更进一步。喝醉了酒交底的那个晚上,他说“要说这一步,我程先生几乎等了有半辈子了,可这不是说跨就跨得过的,不是还有咫尺天涯的说法吗?许多事情都是强求不得的。”王琦瑶那边听完悄然无声,也不知是怨还是悲。程先生这一辈子只做知心朋友的说法,也许让王琦瑶有些心寒,却无从责怪。她王琦瑶最对不起的人,也就是程先生了。如何对不起,也是说不清楚的事,只可怜程先生跳楼时,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关锦鹏找来的梁家辉,演程先生演的很有味道,分量也加重了,没有自杀,而是一直等到最后王琦瑶的出事,那时才流下眼泪。一句“舍不得”,让人感慨万千,看小说之前,我就一直以为这“长恨歌”的“长恨”是因着程先生而来,看完才知道是为王琦瑶而来。

 

不过也不一定,这“长恨”可能是上海某个陈年角落里的,让王安忆给拾掇了,拍拍上面的灰尘,观摩一番,又放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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