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嫖娼的板子打在法制上
(2013-08-10 01:25:10)
标签:
法制上海法官嫖娼杂谈 |
分类: 社会类文章 |
法官嫖娼的板子打在法制上
作者:王海丰(Marcosir@126.com)
上海法官嫖娼事件,从个人来问题很大,但从法律的角度看,似乎不是什么大的犯罪,也不会有什么刑事责任。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该事件对法制的打击很大,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法官成为犯罪者,法律的最后防线已被击破。
各国的法官职业相当神圣,是最终的裁判机构,法官具有很高的荣誉与社会地位,大部分法官都是道德楷模。可我们看到的上海市的几位高级法官,其行为对这个群体进行了玷污。如果法律的最后防线都被击破,那么我们还能指望什么来维护社会的正义?当然,上海法官的事件仅仅是个案,并且此案的处理主要从道德角度入手,并非从法律角度入手。但在这个多事之秋,在教师、校长、医生等多个职业陷落后,法官又开始陷落,这并不是个人问题,而是一个群体问题的一种极端反映。
第二,法官消费非法,已经把有法不依的最后一块遮羞布扯掉。
法官本来是维护法律,但这几个法官却在消费非法。卖淫本来是非法的,但我们法律的守护者竟然去消费这种违法。这已经不是一个群体形象的问题,而是我们的法制的问题,我们的法律还有没有尊严?当某些执法部门成为犯罪的保护伞,甚至成为犯罪的消费者,犯罪的同路人,那么这个法律还在约束谁?对于卖淫似乎各地都会有心照不宣的地方,问问出租车司机大多知道,作为司法的权力部门不可能不了解,但非法就在眼皮底下。法成为了一种可有可无,用时有,不用就无的东西。
如果最懂法的人是违法的高危人群,那么这就不可能用无知来解释,而应该说是明知故犯。这次我们看到了冰山一角,还是被非法爆料的。那么我们如果用合法的手段,让司法机关去发现这样的事情,还会有这样的结果吗?所以说,这个事件暴露出来的是法制的问题,法制推行了这么久,还是有很多当权者认为可以把法制拿在手里任意搓捏。
司法独立,司法监督,我们还有很长的法制化的路要走。看到很多人把各种改革,各种价值观的导入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可能先要问一问这个基础是否牢靠。
前一篇:地方政府最爱“鬼城”
后一篇:好单身要“二”一点儿的心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