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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与国家

(2006-10-24 18:54:15)
分类: 政治类文章
人民与国家

本周四,市场经济课程讲了国有企业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

此三层委托代理关系是:

所有者(人民)作为委托人,国家(行政机关)作为代理人
国家(行政机关)作为委托人,董事会作为代理人
董事会作为委托人,经理作为代理人

如此形成三层的委托代理关系,人民、国家、董事会、经理形成了互相委托--代理的关系。其中的相互作用与影响我不想讨论,我认为这里面需要加一层关系。

老师把国家与行政机关作为了一体,我却认为在我们的现实状况中国家与行政机关是分开的,它们又会形成新一个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

人民作为委托人,国家作为代理人。
国家作为委托人,行政机关作为代理人。

人民把财产委托给一个虚拟的国家,这个虚拟的国家拥有了人民财产的代理权,既称为全民所有。
但是国家是虚拟的非现实体,因此人民比较难对国家这个虚拟的整体进行监督与激励,在某些层面上国家还可通过政府机关对人民行使暴力。
另外,国家作为一个虚拟体,也无法对全民所有的产权行使相应的权利。

为了使国家可以行使相关的权利,国家把权利又委托给了实际的组织,即政府机关。国家把这些全民所有的财产进行一定程度的分割,交给相应的资产管理与经营部门管理,形成新的一层委托代理关系。

国家作为一个虚拟体,是弱化其利益诉求的。因此,人民很难监督国家。而国家又没有自己的意愿去监督资产管理的政府机关,这些政府机关不是以资产的利益,而是以整个政府体系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的。

人民如果要监督相关政府机关对资产的管理质量也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其中隔了一个国家,往往使问题复杂化。如果10个人把资产委托给某政府机关管理,对其监督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全体人民对政府机关的监督却是十分困难的,既会遇到政府体系的阻碍,也会遇到虚拟化国家的阻碍。

我认为正是把国家与政府机关区别开来,承认政府机关有着与国家不完全一致的利益,才可以更看清这一层的委托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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