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5万辆违规车辆能否受到问责(2011年10月28日发表)
(2011-12-02 23: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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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中流行着一句口头禅:“一盒烟一壶油,一顿饭一头牛,屁股坐着一座楼!”曾经的口头禅终于有了官方的数字做注脚。
“中央公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尚晓汀表示,必须重申对于中央的规定和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不得随意变通,各行其是。”这句话说得好!公车改革,其实需要改革的倒不是“公车”本身,“功夫在车之外”。 那些坐着高级豪华轿车神奇活现招摇过市的,快活的是官员,坏的却是政府形象,这其中还有那上级管不了,群众问不了一部分官员。因为,这些官员们不是用财政拨款买的车。他们可以公权寻租,向当地企业摊派一些,让有求于他们的大款老板赞助一些。
“对于执法执勤用车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核编、定编和清理工作,对以前没有实行编制管理的执法执勤用车要全面清理。”这样的举措也大快人心,君不见以执法执勤名义购置豪车现象屡见不绝,比如说交警可以配宝马,土管局可以配日本SUV。今年8月份又有新闻报道,江苏泰州环保局购置售价90多万元的顶级奢华SUV路虎作为执法车辆。车子是他们享受的,但行为却公家的。 更多的还有那执法车私用的,更让民众看在眼中,恨在心底。今年 10月8日,汕尾市陆丰公安局一民警陈某某私自动用一辆警用小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二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稿中这样的言词同样让人振奋,“对于已经审核认定的违规车辆,必须处理到位,该收缴的收缴,该退还的退还,该调剂的调剂,该拍卖的拍卖。”这违规看来已经得到多方认定,问题是难道收缴、退还、调剂、拍卖就能完事?希望有关部门将这违规的17.95万辆公车公布得再详细点,到底是涉及到哪些单位、哪些人?这个车是谁同意购置的?
要知道人民群众可看是在眼里,其他官员也在观望之中,如果不能对这些违规的问题进行问责,恐怕带来的效应不容小视,原来违规可以不受处理,那就是变相鼓励违规,查到是你的,查不到享受的是我的,反正违规也不处理!话说的严重点,其实违规配置公车就是腐败,而且让民众深恶痛绝,有关部门不可虎头蛇尾,应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并在责任追究上贯彻始终,享受违规豪车的决策人,有决定权购置的也是决策人,应当对在关键环节负有责任的决策人进行问责,唯有加大其腐败成本,才能减少直至杜绝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