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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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妹认为,二十七年前工资低,三千元很可观,老爸未领这笔钱,相当于用此钱买下这两间房子,故应按照“拆一还一”原则补偿同等面积的房子,或按这些年人民币升值幅度计算还钱。“公家”认为,退休干部如果领取安家费,意味着交出公房,自己另寻住处,你爸虽未领安家费,但一直住公房直到去世,这钱的作用发挥到了尽头,那房子从来没有过户给任何人,公房的性质从未改变,现在拆除公房,根本无从谈起给你这公房租用户子女什么经济补偿。,
一个月前回老家,堂妹找我帮忙,并说房屋维修、室内装璜贴补等也不合理。据了解,同类拆房的有原企业职工二十八户,维修、装璜费贴补不满意是共性问题,其中当年有资格享受安家费的干部唯伯父一人。我说,共性问题我不问,个性问题哥哥帮你争取。
由于改制,那个国企早没了,现在只有一个局级“资产管理所”在料理后事。碰巧那里领导我熟悉,遂打了个电话。他说忙,改日谈。我没时间等“改日”,先回苏州了。前几天又回老家,堂妹叮我,我只好再联系。领导说上次我忙,你后来咋没声音了?我说,你忙我也忙,回家的,别玩虚的,今天我又回老家了,你说咋办?他说,今晚请你吃饭,我们面谈。
为交谈方便,参加吃饭的只有领导和我及他们的办公室主任。领导首先介绍了这批“公租房”拆除前,对住户的维修、装璜费贴补是如何评估定价的情况。我说,这事一视同仁“跟趟走”不需要解释,我还没低端到为堂妹来讨要多补偿的那个思想觉悟,我想与你讨论的是个性问题:我伯伯退休时该领安家费却没有领取,这二十八户中只有他一个人是在用干部安家费住房子的,其他职工没有安家费纯属白住公房,那么现在拆房了,该不该有个不同说法?
领导说,上次你来电话后我作过了解。那个企业改制近二十年了,档案残缺不全,你伯父安家费究竟领没领,我们没有找到这方面确凿的证据。就算有这回事,企业公房让他住了一辈子,后来你妹妹又在那里续住了七八年,期间都没交过房租,这样算起来恐怕早已扯平了。普通职工没有安家费投入,也住了这些年,你妹妹心理上不平衡可以理解,但那是企业与其他职工之间的问题,不能成为她向单位讨回安家费的理由,况且有没领安家费一说有待于证实。
他很有工作艺术,点到为止,接着转话风:当然,老大哥找我,我是要给面子的,考虑给你妹妹贴补五六千元。我单位没有钱,但承诺了,我会想办法兑现。能照顾的方面尽量照顾,譬如她不是原单位职工,我们可视同职工提供证明,帮助她申请经济实用房。
领导请我吃饭,作出这样的表态,我是领情的。话说到这个份上,该不该补钱已无争议必要,官家认准不该补,我方又没足够证据支撑,想否定他们认知,完全不可能。领导处理棘手问题,有时为平衡协调关系,或为息事宁人,也会和稀泥作适当让步,但也有他的底线。换言之,我的面子大概也就值这么个价位,如果再争论,那叫不识抬举,无异于逼其翻脸。
我把协调结果告诉堂妹,她表示决不接受。我朝她笑,以后吃亏,哥帮不了你。我在庙堂做过多年接访工作,如何对付“刁民”的路数,可谓深谙其道。那晚喝酒,我和那位领导还开玩笑演练过:谁主张谁举证,拿不出确凿证据一切免谈,打官 S也赢不了。就算能给一点钱,老人去世了,要求你兄妹六个继承人都必须到场,折腾到最后能分给你几个子儿?
许多事情,难言对错,只能人性化处理。譬如这件事,人家看我二分薄面,这样处理该算比较客气了,我们应当好则收。堂妹阅历浅,她不懂这些,我也懒得再过问。离开家乡前,我发了一条微信最后提醒她:彼此让步,适而可止。事情搞僵,官家从来不缺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