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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总会里的小姐该谁搂抱

(2013-10-21 06:18:00)
标签:

夜总会

娱乐场所

小姐

ktv

杂谈

分类: 灯下漫笔

                     夜总会里的小姐该谁搂抱
                           天上人间                         图选自网络
           

    据官方媒体报道,苏北赣榆县城头镇六名村官去KTV搂小姐一事被曝光后,上级党委认定这是“违背社会道德”行为,遂将他们遁回原形回家种田。这件事告诉人们,村官是不应该去搂小姐的。联想起前不久上海的三名法官因“集体招嫖”被剥去法袍,公安部也发出禁令不准民警进夜总会娱乐,我甚感纳闷:这夜总会、KTV里的小姐闲着也不是个事啊,到底哪类人可以去搂呢?
    夜总会、KTV是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单位,搂小姐是他们的主打“特色菜”。我们已知的前车之鉴是,穿制服的法官、警官去不得,着布衣的村官也不该去。村官是咱们国家最小的芝麻绿豆官了,连他们搂小姐都会受处分,由此可以推论,所有吃皇粮的国家公务员都不应该去这种地方,谁去都会挨板子。
    进夜总会、KTV搂小姐是快活的,但也是要出大价钱的。别说“深入”行动了,仅“进包厢、搂秋香、灌啤汤”的费用,少说也得几千元,普通工薪男士根本没福消受。教师、医生的收入相对高些,但他们分别是“人类灵魂工程师”和“白衣天使”,职业高尚使命神圣,似乎也不应该去那种肮脏的地方。记者、律师引导社会正能量,道德要求高,更不该去。高管高知们年薪多多,有的是专职情人,不会去,也不屑去。
    这么排队一分析,可以去,且消费得起的,大概也只有两种人了:暴发户、地痞流氓。暴发户,大多是靠侵吞国家或集体财产起家的,有的是靠经营伪劣产品坑人而发迹,聚的是不义之财。地痞流氓的钱,大多是收“保护费”、放高利贷刮来的,有的是做“劫访”、强制拆迁帮手赚的恶钱。这两种人没脸没皮,却有的是胆,有的是钱,具备逛会所搂小姐的缺德条件和消费能力。
    夜总会、KTV里面干的是啥勾当,人们心知肚明,官府更清楚,否则也不会枪打“出头鸟”,以震慑更多的“周正人”别往里面钻。那么工商管理部门为何还在许可这些场所堂而皇之地经营呢?公安部门为何不严厉惩处让他们关张歇菜呢?我想,也许就是为暴发户、地痞流氓提供方便,给他们营造一个掏钱救助贫困妇女的机会,并通过夜总会、KTV的经营创利,不断征收税赋,壮大地方财政。
    如果以上分析是对的,我们不得不说,圈定只让暴发户和地痞流氓去夜总会、KTV等娱乐场所搂小姐,该,实在是该!给夜总会、KTV发营业执照,坚决不予取缔,高,实在是高!

 

      本文被选用在新浪网草根名博首页                                         编辑:贾东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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