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中学校级课题管理办法
(2019-04-11 16:39:38)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加速教师自身的专业提升,加强骨干教师的科研能力,带动青年教师的成长,学校制订《金山中学校级课题管理办法》来规范校级课题的研究过程,提升教师课题研究水平。
一、课题审核领导小组
组
副组长:陈大磅
成
二、课题的申报与评审
1、申报对象
(1)具有中高级职称的老师可作为主持人申报课题。
(2)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课题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并在研究中发挥主要作用。同一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含两项)专项课题,已批准的课题必须在结题后方能再申报。对课题参与合作者没有资质规定,一般不超过5人(课题主持人除外)。
2、申报的时间
校级课题每年9月组织申报、评审一次。每年10月公布立项结果。临时课题申报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课题内容要求
课题内容的选择应立足于课堂、立足于研究者自身的教育改革实践,研究的主要方向和学校的教育科研主方向要基本保持一致。研究范围适中,理论依据充分,理念和思路较新,有一定的创新性,并对解决当前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具有一定价值,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课题题目要尽量的小。学校提倡微型课题,微型科研;提倡行动研究。
4、申报办法
(1)课题申报者自主选择课题,并填写《金山中学校级课题申报表》,作好研究方案;
(2)在教研组召开开题报告会,并有答辩记录;
(3)申报人将《申报表》、《开题报告》、《研究方案》、答辩记录等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交学校教务处;
(4)学校组织评审组进行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盖章批准立项。审批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并通知到申报人;
5、考评鉴定
(1)学校评审组组织中期审查,对未通过者将撤销立项;
(2)具备结题条件的课题由申请人填写《结题申请书》,报送教务处。(具体材料看附件)学校组织评审组进行考评,课题鉴定分为三个层次: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合格发给证书。不合格者退回结题材料,并要求进行补充研究。两次鉴定不合格的课题取消其结题资格。
5、研究的时限
校级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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