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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后四十回的著作权不能否定

(2018-04-10 16:47:46)
标签:

红楼梦

后四十回

分类: 反看红楼梦
       人民文学出版社新版《红楼梦》署名发生变化,由“曹雪芹、高鹗著”改为“曹雪芹著、无名氏续”。否认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无疑是个进步。第一个提出后四十回作者是高鹗的,是胡适。胡适先生“大胆假设”地一说,便被许多人当做真理。当下虽然否认了高鹗对后四十回的著作权,但并没有否定胡适“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的理由。这些理由仍被一些学者奉为圭臬,认为“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笔者认为,这些理由并非不能解释、不能驳倒。
      《红楼梦》书中已然说明,此书经过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那么就是说,曹雪芹每一次增删,就可能产生一种版本;每一种版本都可能是一种单独的结构和不同的人物结局。脂批透露出的八十回以后的某些情节,只能是其中之一种,极可能是最后一种。当曹雪芹构思成熟、想完成定本时,写到第二十几回就去世了。那么我们现在看到的版本,只能是几种版本拼凑起来的,有十年后期完成的,也有十年中期完成的,还有十年前期写的。这样拼凑的结果,自然有许多“对不上榫”的地方。因此,用“对不上榫”、用后来人物的命运轨迹与前面“规定”的不一样来否定曹雪芹对后四十回的著作权,理由并不充足。
       先讲两个题外的故事吧。
       多年前我进过一位大书法家的书斋,四面墙上都张贴着字纸,是写给来访者的。原话记不清了,意思还没忘:“我每看到我以前写的字就觉得惭愧不已。为此我的字概不送人。有要字者,请付给我惭愧的代价。”——我想说的是,该书法家承认后来的字比以前写得好,但他并没有说:那些字不是我写的,是赝品。
       再讲个听来的故事(主人公不知是谁,请勿对号入座):早先有个商人,看好一个尚未出名的画家,斥资买下了许多该画家的前期作品,期待日后升值。不料若干年后该画家技艺大长、名声鹊起,便宣布那位商人手中的画全是赝品,使得商人的投资血本无归。气得商人向画家挥起了老拳……
       所谓“后四十回主题、创作观念与前八十回明显不同”,所谓“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文笔、语言有很大的不同”,试问,一个人的思想观念十年就不许发生变化?写作技巧就不能有所提高而必须一成不变?人物命运设置就不许改动?谁规定的!
       持此论者,肯定没写过小说,只是从读者角度出发的一厢情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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