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说龙:龙本是一种动物
(2012-01-11 1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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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行动物鳄鱼 |
分类: 文史杂谈 |
被选进十二生肖中的龙,不过就是一种动物。古人把龙列入十二生肖,把它和鼠、牛、虎、兔排在一起,就是认为龙和它们一样,地位平等,并无高低贵贱之分。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隋唐。
十二生肖、十二种动物中,哺乳动物居多,九个;爬行动物两个,龙和蛇,禽类最少,只有一个鸡。
为什么说龙也是一种动物呢?因为古人认为龙是可以豢养、可以驯服甚至可以驾御的。《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御龙氏”。这段记载还说,舜的时代,有个扬叔安,他的儿子叫董父,喜欢龙,知道龙吃什么、喝什么,“龙多归之”。于是,舜赐他姓“董”,名叫“豢龙”——董,就是“掌管”的意思。董豢龙,可能是董姓人的始祖吧。
《洪范·五行传》中说:“龙,兽之难害者也。”就是说,龙不仅是一种动物,而且还是一种有害的、能给人类社会带来灾难的动物。这个观念跟西方人对龙的看法是相近的。《洪范》是《尚书》篇名,《尚书》相传是商代箕子所做,一说是战国时人所做。最近清华大学的考古发现说,流传至今的《尚书》是后人伪作的。即使如此,作伪之人也是东晋以前的。《隋书·五行志》中专有一节《龙蛇之孽》,就是讲龙之为害的。其中有这样一条记载:“普通五年(公元524年)六月,龙斗于曲阿王陂,因西行,至建陵城,所经之处,树木皆折开数十丈。”显然这是一次极端天气灾害,古人认为是龙打架造成的。京剧里有出戏叫《除三害》,是根据南朝人《世说新语》里《周处》篇改编的,故事大致是说义兴这个地方(今江苏宜兴)有个叫周处的,横行乡里,为害百姓,连同山中猛虎、水中蛟龙,被并称为“三害”。后来周处入山刺猛虎,下水杀蛟龙,自己也弃恶行善,成为好人。可见,龙,确是一种害兽。
为什么说龙属于爬行动物呢?古人认为它和蛇为同类,龙蛇一家。《说文》:“龙,鳞虫之长。”所谓鳞虫,就是长鳞的动物。古人将动物划分为三类:人类为“裸虫”,虎豹为“毛虫”,龙蛇为“鳞虫”。基于这种认识,古人常常将龙蛇连在一起说。李白有“时时只见龙蛇走”、苏轼有“天寒岁在龙蛇间”的诗句,可以为证。《左传》有云:“深山大泽,实生龙蛇。”这里是将龙蛇比喻为能人,但表明了当时人们对龙的认识:它和蛇一样,生存在共同的环境里。《易辞》,中“龙蛇之蛰,以存身也”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原来龙与蛇一样,都是要冬眠的。
如果龙是自然界中确实存在的一种动物,那么这种动物是什么呢?
古人将麟、凤、龙、龟谓之四灵。四灵,其实也就是四种动物。麟,就是麒麟。有文字记载说,明朝的皇城里就豢养有麒麟。遇有重大庆典,麒麟就和大象一起,站在仪仗队里。后来动物学家考证,所谓麒麟,原来就是长颈鹿。凤,不用说了,就是野鸡。那龙是什么呢?说来令人扫兴:不过就是鳄鱼。古人认为,龙喜欢吃燕子,加上冬日蛰居穴中,这就很接近中国特有的扬子鳄了。扬子鳄就是以鱼、蛙、鸟为食物的。说实话,鳄鱼的相貌太让人无法恭维了,于是人们就给它加了一些修饰:马耳、鹿角、鲤鱼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