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人怎样写小说?
(2010-11-18 20: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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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红楼多舛误 |
分类: 文史杂谈 |
《红楼梦》的一百二十回中,为何前后风格不一、人物错乱、有些故事对不上榫?笔者以为,因为不是一部完整的定稿所致。如果了解了清朝人写小说的特点,对《红楼梦》中的有些不解之谜或有帮助。
清朝人写小说有三大特点。
特点之一:小说作者多为仕途不得志、生计艰难者。
大凡流传下来的小说,总有一定可取之处。或者故事可读,或者情节引人,或者有一定思想性和现实意义。这因为小说作者是读书人,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文字功底。他们之所以成为小说作者,大都是不得已的选择,是因为想走仕途而走不通,这才转而写小说的,借写小说以抒发心中块垒。正如唐朝大文学家韩愈所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或者,“则其善鸣者而假之鸣”。最为典型者,为《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
《品花宝鉴》作者的陈森和蒲松龄也有相似之处。有人评价陈森:“江南名宿,半生潦倒,一第蹉跎”。陈森自己说:“余好学古文诗赋歌行等类,而稗官一书心厌薄之。及秋试下第,境益穷志悲,块然磈礌于胸中无以自消。日排遣于歌舞楼榭间”——由于不得志,继而借歌舞楼台以排遣,获得了大量的生活素材。这时候,有人动员他写小说,陈森便接受了朋友的建议。
还有一个李百川,是小说《绿野仙踪》的作者。他和曹雪芹可谓同时代人。《绿野仙踪》的问世几乎和《红楼梦》同时。这部小说大概完成于1764年,也就是乾隆二十九年。他由于生计日蹙,不得不“移居乡塾”,而后,为偿还欠人的一大笔债,他携带家中的一些收藏品到扬州去货卖,没想到血本无归,继而染病,百药罔效。在人生的最低谷期间,接受了他叔叔的建议,开始写小说。
特点之二,一部小说的完成需要历时若干年。
由于小说是在生计窘迫的环境下动笔的,因此小说的创作只能是写写停停、断断续续,有时可能要间隔很长时间。《聊斋志异》不必说了,因为都是短篇,可以不断地写、不断地增加。陈森写《品花宝鉴》,初动笔,十五卷在两月间一气呵成。而后“继以羁愁潦倒,思窒不通,遂置之不复作”,这一搁置就是八年,书稿都被虫子咬残了。此后他被粤西太守聘为书记,八年后,粤西太守带他回北京,让他再应京兆试。岭南“山溪幽阻,水道如蛇盘蚓曲,日行一二里、二三里不等”,陈森便在路途中乘“夜阑人静,秉烛而书”,又写了十五卷。一过九江,水路顺畅,他又写不下去了。参加完考试,陈森再次名落孙山。他的一个做官的朋友看了他写的前后三十卷书稿,非常喜欢,怂恿他继续写完。于是陈森于年底“拥炉挑灯,发愤自勉”,又过了五个月,完成了后三十卷,将小说写完了。
李百川写《绿野仙踪》也一样,乾隆十八年动笔,“草创三十回”,到乾隆二十一年,仅增加了二十一回。这期间,他“风尘南北,日与朱门作马牛,劳劳数年”,无暇顾及写书。乾隆二十六年,作者从陕西赴河南,途中写了数回,到河南一年之后,才勉强写完一百回。前后用了十年左右时间。
由此看《红楼梦》的成书,曹雪芹拿到原稿后,“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在当时是很正常、很普通的事。
三、小说一边写一边流传
清代小说作品贫乏,一有新小说问世,立刻被争相传阅。另一方面,小说稿在当时居为奇货,拿到书肆、庙会上,可以换回银子。程伟元在《红楼梦·序》中说,“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红楼梦),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数十金不是个小数目,作者或者是传抄者都可以从中获利,何乐而不为?所以,《红楼梦》的有些初稿很可能就这样被人借走、传抄、流传,以致作者本人都找不回来了。高鹗也说:“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红楼梦》版本的经历并不是孤立的。《聊斋志异》流传的版本有十几种。“它们不仅编次不同,文字有互异之处,篇数多寡也互有出入”。 (见章培恒《新序》,《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1978年4月版)最为说明问题的是《品花宝鉴》,作者刚刚写了十五卷,“借阅者已接踵而至,缮本出不复返,哗然谓新书出矣”。后来陈森想找回自己尚未完成的《品花宝鉴》初稿,已经很难了。创作接近尾声时,返回头再看前面的故事,又发现“前后舛错”,只好“复另易之”。而且“正订未半,而借者踵至,虽欲卒读,几不可得”。
这样看来,《红楼梦》有许多中版本,应该是很自然的事情。小说中有许多对不上榫的地方,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曹雪芹最后没有完成定稿就死了。按照程伟元自己的介绍,他的后四十回是在数年间陆续收集到的,“集腋成裘”:先“积有廿余卷”,后来又一次“于鼓担上得十余卷”,而且“漶漫不可收拾”。
由此看来,我们今天能看到一部完整的《红楼梦》,程高二人功不可没。但是,自 从胡适先生指斥程、高说谎作伪以来,许多人认为后四十回的故事不出于曹雪芹,其实没有多少道理,至少是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