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怎能妄图用指甲开启雨水淋蚀的铁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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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读书 |
作者: [美]托妮·莫里森
译者: 潘岳 / 雷格
出版社: 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 2006-09-01
有一种孤独可以被摇晃。手臂交叉,双膝蜷起;抱住,别动,这动作并不像轮船的颠簸,它使人平静,而且不需要摇晃者。它是一种内心的孤独——好像有皮肤将它紧紧裹严。还有一种孤独四处流浪。任你摇晃,绝不就范。它活着,一意孤行。它是一种干燥的、蔓延着的东西,哪怕是你的脚步声,听起来也仿佛来自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
人人都知道怎么称呼她,却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她被人遗忘、来历不明,却永远不会失踪,因为没有人在寻找她;即便有人在寻找,他们不知道她的名字,又怎么呼唤她呢?虽然她有所要求,但是没有人要求她。青草漫漫的地方,那期待着爱和寻机讨债的姑娘炸裂得七零八落,使得那咀嚼着的狂笑轻易将她吞个精光。
那不是一个可以继续的故事。
他们像忘记一场噩梦一样忘记了她。那些看见她出现在门廊里的人们,先是编造故事,添枝加叶,随即又迅即地、故意地忘记了她。那几个同她说过话、与她一起住过、爱过她的人,用了更长的时间来忘记她,直到他们发现,自己不能记起也不能复述她说过的一句话,只好开始相信,她其实什么也没说过,不过是他们自己无中生有罢了。于是,到头来,他们也将她以往了。记忆似乎是不明智的。他们永远不知道她在哪里或者为了什么蜷作一团,也不知道她如此渴求的那张水底的面孔究竟是谁。有关她颚下笑纹的记忆本该留下却荡然无存,那里门闩紧闭,地衣又将它苹果绿的花朵覆满了铁锁。她又怎能妄图用指甲开启雨水淋蚀的铁锁呢?
那不是一个可以重复的故事。
于是他们忘掉了她。好像忘掉睡不安稳时做过的一个不快的梦。然而,他们醒来的时候,偶有一条裙子的窸窣声倏然而逝,而那个在梦乡里擦着脸颊的指节也似乎是酣睡者自己的。有的时候,一个亲朋故旧的相片——盯着看得太久——也会变样,上面移动着比亲人的脸更为熟悉的什么。愿意的话,他们摸得到它,可是千万不要摸,因为他们知道:一旦碰了,一切将不会安然如故。
这不是一个可以流传的故事。
124号后面的小溪边,她的脚印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它们是这样熟悉。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把脚丫放进去,都会合适。拔出脚来,它们又会消失,仿佛从没有人打那里走过。
渐渐地,所有痕迹都消失了,被忘却的不仅是脚印,还有溪水和水底的东西。留下的只有天气,不是那被遗忘的来历不明者的呼吸,而是檐下的熏风,抑或是春天里消融殆尽的冰凌。只有天气。当然再不会有人为一个吻而吵吵闹闹了。
宠儿。
这是托妮·莫里森《宠儿》的最后一节。网上的电子书都不全,这是手打的。
第一次读到她是在1995年,那时候念大二,有一天,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康明斯,拉了一车书,像卖杂货那样贩卖,是新华书店处理库存,五六个壮汉壮女(大概是专门选出来的,因为是户外作业),笑逐颜开地在那卖书。我选了半天,选了两本,《宠儿》和《所罗门之歌》,一本三块,一本两块。之所以选她的书,是因为刚在《世界文学》上看到《所罗门之歌》的节选,结尾奶娃跳下去那段。
我当时买的就是这两本:
后来多年,《宠儿》一直在手边,每到新地方,就重新买一本。我有几本《宠儿》,就说明我在几个地方生活过(而不是短暂居住)。
篇末这段,我在不同场合朗诵过许多次。我甚至在1997年仿写了一段,放在我的小说《纯真年代》里,这个小说没写完,后来康赫大哥看到,帮我介绍到世纪,差一点签了,那是2002年,但后来那边调整出版方针,又没戏了,当然,我也始终没写完:
三十以后,我日渐小心谨慎,不大声笑,有了得意,也不说出来,我示弱地、暗度陈仓地生活着,为的是不让命运找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