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流光飞舞 |
“冰”的是,杂志明日最后截稿,但迟至今日,我还有稿子没过……一想至此,我就忍不住抓狂!
“火”的是,前同事今天跟我联系,要我帮她找我的一些写手的个人资料,因为她那边终于要给他们结算我在他们那上班时约的稿子的稿费了!听到这个消息,我真的很开心!虽然我已离职许久,但于公于私,于情于理,我都认为自己应该帮他们追讨那些稿费。毕竟,那些稿子是以我的名义——或者说情面约出去的,我人是走了,但不代表我就能够撒手不管了。期间,我有问过前领导几次,她说了些迟发理由,由于那些情况确实客观存在,所以我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只是等着她的最后期限的承诺兑现。如今虽然早已超出了“最后期限”,但能发了,终归是件好事,所以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好了,想说的话说完了,我今晚估计又是通宵,还有好多稿子要写要编,明天一早要交呢,所以休息完毕,该干活了!
各位同学,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