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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红雪莲》侵权问题的一点声明(转载)

(2007-08-09 14:14:06)
标签:

娱乐/八卦

分类: 生命笔记
对《红雪莲》侵权问题的一点声明(转载)

     

(广平按:中国音乐人的著作权保护,一直处于软弱状态,我们有太多被侵权或者不小心侵犯别人权益的事情,可是,能真正意识到问题严重的音乐人少之又少.所以中国音乐创作人就算有歌曲走红,收益都少得可怜!就像我们许多歌手不认为假唱是一种罪过,许多使用别人歌曲的人也没有交半点使用费表示一下一样.侵权行为其实每天都在发生:你见过电台电视台播出歌曲交费吗?你见过各种演唱会的主办者或者歌手给音乐著作权人交费吗?我们每天都在发生侵权的事情,全不见有谁怒吼过一声!崔健向假唱宣战,洪启虽然不是名人,但他也有向侵权宣战的权利!)

      

           对《红雪莲》侵权问题的一点声明 
                          
  作者:洪启

   自去年开始,我根据苏格兰传统民歌改编、填写歌词的歌曲《红雪莲》,屡屡被翻唱,并无一家唱片公司及歌手和我打过招呼并支付使用费。一直在想,找时间清理此问题,而昨天,我又看到广东歌手张挥的最新翻唱版本,勾起了我强烈的怒火。
  大家都知道,现在做音乐是何等的艰难,而任何形式的创作,都是最辛苦最繁重之基础工作;我做为一名创作者,连这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说明这一行业的本质已经到了何等低下,何等黑暗之地步。
  我不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别和我说使用费交到那机构去了;如果那机构代收了,我也将保留以法律手段解决此问题的权益。
  还有倪雅丰、甘雅丹和你们的唱片公司,到了该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还有几位,等我把资料搜集齐全了再找你们。需要说明的是,这些侵权者和他(她)们的所属唱片公司,大多是广东的音像公司。
  广东的发烧碟作坊们,我向你们宣战!

    诚征知识产权律师一名,帮我打这几个官司!

转自:洪启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4923e01000ab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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